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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立逃城
(民35·9-28;申19·1-13)
1
耶和华晓谕
约书亚
说:
2
“你吩咐
以色列
人说:你们要照着我藉
摩西
所晓谕你们的,为自己设立逃城,
3
使那无心而误杀人的,可以逃到那里。这些城可以作你们逃避报血仇人的地方。
4
那杀人的要逃到这些城中的一座城,站在城门口,将他的事情说给城内的长老们听。他们就把他收进城里,给他地方,使他住在他们中间。
5
若是报血仇的追了他来,长老不可将他交在报血仇的手里;因为他是素无仇恨,无心杀了人的。
6
他要住在那城里,站在会众面前听审判,等到那时的大祭司死了,杀人的才可以回到本城本家,就是他所逃出来的那城。”
7
于是,
以色列
人在
拿弗他利
山地分定
加利利
的
基低斯
;在
以法莲
山地分定
示剑
;在
犹大
山地分定
基列亚巴
(
基列亚巴
就是
希伯仑
);
8
又在
约旦河
外
耶利哥
东,从
流便
支派中,在旷野的平原,设立
比悉
;从
迦得
支派中设立
基列
的
拉末
;从
玛拿西
支派中设立
巴珊
的
哥兰
。
9
这都是为
以色列
众人和在他们中间寄居的外人所分定的城邑,使误杀人的都可以逃到那里,不死在报血仇人的手中,等他站在会众面前
听审判
。
Copyright © 1995 Hong Kong Bible Society. Used by permiss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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