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co 7:26 吳經熊譯本
逐节对照
交叉引用
  • 路加福音 23:28 - 耶穌顧而謂之曰:『 耶路撒冷 之女兒乎、莫為予哭、當為自身及子女而哭也。
  • 路加福音 23:29 - 蓋來日人將曰:「未妊之婦、未產之胎、未哺之乳、斯為福矣。」
  • 哥林多前書 7:35 - 吾作是語、為爾之益、不欲納爾於陷穽之中、乃欲導爾於康莊之路;庶得無阻無礙、從容事主耳。
  • 哥林多前書 7:36 - 倘有閨女、年已及笄、其父斟酌情形、若不速嫁、將貽其羞、則可權宜處置、俾成眷屬、亦不為過。
  • 哥林多前書 7:37 - 若無必要、其父如能堅定心意、按其力之所及、使其女得常為童貞、斯為美矣。
  • 哥林多前書 7:38 - 總之、嫁其女善也;不嫁其女、則更善矣。
  • 馬太福音 24:19 - 哀哉彼時之孕婦乳母也!
  • 哥林多前書 7:28 - 雖然、男娶女嫁、究非罪孽;惟肉身上之苦痛、在所不免;吾欲免爾苦痛耳。
  • 彼得前書 4:17 - 蓋審判之時機已熟;其以天主聖宅為開端、宜也。然既以吾人為開端、則一般未順天主福音之人、其結局又將如何!
  • 路加福音 21:23 - 當彼之時、孕婦乳母、實可哀也。蓋大難降於斯土、震怒臨於斯民、
  • 哥林多前書 7:1 - 至於來書所提各節、吾意以為如能恆抱獨身、不接觸任何女性、尚矣。
  • 哥林多前書 7:8 - 對於尚未結婚之人、及守寡之婦、我則曰以我為法可也。
逐节对照交叉引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