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ti 5:19 淺文理
逐节对照
交叉引用
  • 使徒行傳 11:30 - 遂如此行、以所捐之貲、託 巴拿巴 掃羅 齎諸長老、
  • 使徒行傳 25:16 - 我曰、被訟之人、尚未與訟者對質、未得機會、以訴己事、即定其死罪、非 羅瑪 人例也、
  • 希伯來書 10:28 - 若有犯 摩西 律法者、二三人作證、必殺之無赦、
  • 約翰福音 18:29 - 彼拉多 出、語眾曰、爾曹以何事訟此人、
  • 申命記 19:18 - 士師詳細究察、若證者果然妄證、妄證欲害同儕、
  • 申命記 19:19 - 則必以其所欲加人之害、加諸其身、如是、可除惡於爾中、
  • 約翰福音 8:17 - 爾律法載云、二人之證乃真、
  • 使徒行傳 24:2 - 召 保羅 至、 帖土羅 訟之曰、 腓力司 閣下、我儕賴爾得享平康、且此一國籍爾之先見、得以齊治、
  • 使徒行傳 24:3 - 我儕隨時隨在、感謝彌深、
  • 使徒行傳 24:4 - 今不敢煩瑣、第求寛容、聽我片言、
  • 使徒行傳 24:5 - 蓋我儕見此人如癘疫然、震動擾亂天下之 猶太 人、為 拿撒勒 異道之黨首領之一、
  • 使徒行傳 24:6 - 彼欲污聖殿、我儕執之、將按我律法審之、
  • 使徒行傳 24:7 - 惟千夫長 呂西亞 忽至、強甚、於我手中奪之去、
  • 使徒行傳 24:8 - 命訟之者就爾、爾審問之、則可知我儕所訟諸端、
  • 使徒行傳 24:9 - 猶太 人從而和之曰、事誠如是、
  • 使徒行傳 24:10 - 方伯以首示意、使 保羅 言、 保羅 遂曰、我知爾為斯民聽訟多年、故尤樂自訴也、
  • 使徒行傳 24:11 - 我上 耶路撒冷 崇拜、僅十有二日、爾可問而知、
  • 使徒行傳 24:12 - 彼未嘗見我在聖殿、或在會堂、或在邑中與人爭辯、集眾生亂、
  • 使徒行傳 24:13 - 今訟我之事、彼無所據、
  • 申命記 17:6 - 當殺之人、必憑二三人為證殺之、不可憑一人為證殺之、
  • 哥林多後書 13:1 - 此第三次、我將就爾、 經云、 憑二三人之口為證、言乃有定、
  • 提多書 1:6 - 若有人無可指摘、惟一其妻、 惟一其妻或作獨娶一妻原文作當為一婦之夫 其子女亦信道、無放蕩及不服約束之劣名、 則可畀以此職、
  • 申命記 19:15 - 人有所犯、無論何罪何愆、不可憑一證者定罪、必憑二三證者之言定案、
  • 馬太福音 18:16 - 若不聽、則攜一二人偕爾、因憑二三證者之口、凡事可定、
逐节对照交叉引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