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ch 23:16 現代標點
逐节对照
交叉引用
  • 申命記 5:2 - 耶和華我們的神在何烈山與我們立約,
  • 申命記 5:3 - 這約不是與我們列祖立的,乃是與我們今日在這裡存活之人立的。
  • 約書亞記 24:21 - 百姓回答約書亞說:「不然,我們定要侍奉耶和華。」
  • 約書亞記 24:22 - 約書亞對百姓說:「你們選定耶和華,要侍奉他,你們自己做見證吧!」他們說:「我們願意做見證!」
  • 約書亞記 24:23 - 約書亞說:「你們現在要除掉你們中間的外邦神,專心歸向耶和華以色列的神。」
  • 約書亞記 24:24 - 百姓回答約書亞說:「我們必侍奉耶和華我們的神,聽從他的話。」
  • 約書亞記 24:25 - 當日,約書亞就與百姓立約,在示劍為他們立定律例、典章。
  • 以賽亞書 44:5 - 這個要說「我是屬耶和華的」, 那個要以雅各的名自稱, 又一個要親手寫「歸耶和華的」 , 並自稱為以色列。』
  • 申命記 26:17 - 你今日認耶和華為你的神,應許遵行他的道,謹守他的律例、誡命、典章,聽從他的話。
  • 申命記 26:18 - 耶和華今日照他所應許你的,也認你為他的子民,使你謹守他的一切誡命,
  • 申命記 26:19 - 又使你得稱讚、美名、尊榮,超乎他所造的萬民之上,並照他所應許的使你歸耶和華你神為聖潔的民。」
  • 尼希米記 10:29 - 都隨從他們貴胄的弟兄發咒起誓,必遵行神藉他僕人摩西所傳的律法,謹守遵行耶和華我們主的一切誡命、典章、律例,
  • 尼希米記 10:30 - 並不將我們的女兒嫁給這地的居民,也不為我們的兒子娶他們的女兒。
  • 尼希米記 10:31 - 這地的居民若在安息日,或什麼聖日,帶了貨物或糧食來賣給我們,我們必不買。每逢第七年必不耕種,凡欠我們債的必不追討。
  • 尼希米記 10:32 - 我們又為自己定例,每年各人捐銀一舍客勒三分之一,為我們神殿的使用,
  • 尼希米記 10:33 - 就是為陳設餅、常獻的素祭和燔祭,安息日、月朔、節期所獻的與聖物,並以色列人的贖罪祭,以及我們神殿裡一切的費用。
  • 尼希米記 10:34 - 我們的祭司、利未人和百姓都掣籤,看每年是哪一族,按定期將獻祭的柴奉到我們神的殿裡,照著律法上所寫的,燒在耶和華我們神的壇上。
  • 尼希米記 10:35 - 又定每年將我們地上初熟的土產和各樣樹上初熟的果子,都奉到耶和華的殿裡。
  • 尼希米記 10:36 - 又照律法上所寫的,將我們頭胎的兒子和首生的牛羊都奉到我們神的殿,交給我們神殿裡供職的祭司。
  • 尼希米記 10:37 - 並將初熟之麥子所磨的麵和舉祭、各樣樹上初熟的果子、新酒與油奉給祭司,收在我們神殿的庫房裡;把我們地上所產的十分之一奉給利未人,因利未人在我們一切城邑的土產中當取十分之一。
  • 尼希米記 10:38 - 利未人取十分之一的時候,亞倫的子孫中當有一個祭司與利未人同在,利未人也當從十分之一中取十分之一,奉到我們神殿的屋子裡,收在庫房中。
  • 尼希米記 10:39 - 以色列人和利未人要將五穀、新酒和油為舉祭,奉到收存聖所器皿的屋子裡,就是供職的祭司、守門的、歌唱的所住的屋子。這樣,我們就不離棄我們神的殿。
  • 歷代志下 15:12 - 他們就立約,要盡心、盡性地尋求耶和華他們列祖的神,
  • 歷代志下 15:14 - 他們就大聲歡呼,吹號吹角,向耶和華起誓。
  • 申命記 29:1 - 這是耶和華在摩押地吩咐摩西與以色列人立約的話,是在他和他們於何烈山所立的約之外。
  • 申命記 29:2 - 摩西召了以色列眾人來,對他們說:「耶和華在埃及地,在你們眼前向法老和他眾臣僕,並他全地所行的一切事,你們都看見了,
  • 申命記 29:3 - 就是你親眼看見的大試驗和神蹟並那些大奇事。
  • 申命記 29:4 - 但耶和華到今日沒有使你們心能明白,眼能看見,耳能聽見。
  • 申命記 29:5 - 我領你們在曠野四十年,你們身上的衣服並沒有穿破,腳上的鞋也沒有穿壞。
  • 申命記 29:6 - 你們沒有吃餅,也沒有喝清酒濃酒,這要使你們知道,耶和華是你們的神。
  • 申命記 29:7 - 你們來到這地方,希實本王西宏、巴珊王噩都出來與我們交戰,我們就擊殺了他們,
  • 申命記 29:8 - 取了他們的地給魯本支派、迦得支派和瑪拿西半支派為業。
  • 申命記 29:9 - 所以你們要謹守遵行這約的話,好叫你們在一切所行的事上亨通。
  • 申命記 29:10 - 「今日你們的首領、族長 、長老、官長,以色列的男丁,你們的妻子、兒女和營中寄居的,以及為你們劈柴挑水的人,都站在耶和華你們的神面前,
  • 申命記 29:12 - 為要你順從耶和華你神今日與你所立的約、向你所起的誓。
  • 申命記 29:13 - 這樣,他要照他向你所應許的話,又向你列祖亞伯拉罕、以撒、雅各所起的誓,今日立你做他的子民,他做你的神。
  • 申命記 29:14 - 「我不但與你們立這約,起這誓,
  • 申命記 29:15 - 凡與我們一同站在耶和華我們神面前的,並今日不在我們這裡的人,我也與他們立這約,起這誓。
  • 歷代志下 34:31 - 王站在他的地位上,在耶和華面前立約,要盡心、盡性地順從耶和華,遵守他的誡命、法度、律例,成就這書上所記的約言,
  • 歷代志下 34:32 - 又使住耶路撒冷和便雅憫的人都服從這約。於是耶路撒冷的居民都遵行他們列祖之神的約。
  • 尼希米記 5:12 - 眾人說:「我們必歸還,不再向他們索要,必照你的話行。」我就召了祭司來,叫眾人起誓,必照著所應許的而行。
  • 尼希米記 5:13 - 我也抖著胸前的衣襟,說:「凡不成就這應許的,願神照樣抖他離開家產和他勞碌得來的,直到抖空了。」會眾都說:「阿們!」又讚美耶和華。百姓就照著所應許的去行。
  • 以斯拉記 10:3 - 現在當與我們的神立約,休這一切的妻,離絕她們所生的,照著我主和那因神命令戰兢之人所議定的,按律法而行。
  • 列王紀下 11:17 - 耶何耶大使王和民與耶和華立約,做耶和華的民,又使王與民立約。
  • 歷代志下 29:10 - 現在我心中有意與耶和華以色列的神立約,好使他的烈怒轉離我們。
  • 尼希米記 9:38 - 因這一切的事,我們立確實的約,寫在冊上,我們的首領、利未人和祭司都簽了名。
逐节对照交叉引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