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eu 14:22 當代譯本
逐节对照
交叉引用
  • 利未記 27:30 - 「土地的所有出產中,不論是穀物還是樹上的果實,十分之一屬於耶和華,是耶和華的聖物。
  • 利未記 27:31 - 如果有人想從那十分之一中贖回一部分,他要加付估價的五分之一。
  • 利未記 27:32 - 至於牛羊,要讓牠們從牧人的杖下經過,每十隻的第十隻要歸耶和華作聖物。
  • 利未記 27:33 - 不論是好是壞,不可挑揀,不可更換。如果更換,兩隻都要作聖物,不可贖回。」
  • 申命記 26:12 - 「每逢第三年是十一奉獻年。你們應當把自己所有出產的十分之一拿出來分給利未人、寄居者和孤兒寡婦,使他們在你們居住的城邑吃飽喝足。
  • 申命記 26:13 - 然後,你們要在你們的上帝耶和華面前宣告,『我已經按照你的誡命,從家裡拿出聖物分給利未人、寄居者和孤兒寡婦。我沒有觸犯也沒有忘記你的任何誡命。
  • 申命記 26:14 - 這些聖物,我守喪期間沒有吃過,不潔淨時沒有拿過,也沒有獻給死人。我聽從我的上帝耶和華,遵行你的一切吩咐。
  • 申命記 26:15 - 求你從天上聖潔的居所垂看,賜福給你的以色列子民和你賜給我們的土地,就是你向我們祖先起誓應許的奶蜜之鄉。』
  • 民數記 18:21 - 「我要把以色列人出產的十分之一賜給利未人作產業,作為他們在會幕司職的酬勞。
  • 尼希米記 10:37 - 我們把上好的麵團、舉祭、各樣果子、新酒和新油交給祭司,收進我們上帝殿的庫房裡,並把我們地裡收成的十分之一交給利未人,這是他們在我們所有城邑的出產中當收取的份。
  • 申命記 12:6 - 把你們的燔祭及其他祭物、十一奉獻、舉祭、還願祭、自願獻的祭和頭生的牛羊帶到那裡。
  • 申命記 12:17 - 不可在你們的城裡吃十一奉獻的穀物、新酒和油、頭生的牛羊、還願祭、自願獻的祭和舉祭;
逐节对照交叉引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