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ph 6:3 標準譯本
逐节对照
交叉引用
  • 路得記 3:1 - 路得的婆婆娜娥米對路得說:「我的女兒啊,難道我不應該為你找一個安身之處,讓你幸福嗎?
  • 申命記 6:3 - 以色列啊,你要聽,要謹守遵行,使你蒙福,使你們在流奶與蜜之地大大增多,正如耶和華你祖先的神向你所應許的。
  • 申命記 12:28 - 你要謹守聽從我所吩咐你的這一切話,好讓你和你的後代子孫永遠蒙福,你是做耶和華你的神眼中看為好、看為正的事。
  • 詩篇 128:1 - 所有敬畏耶和華、走在他道路上的人, 都是蒙福的!
  • 詩篇 128:2 - 你必然吃到你手辛苦得來的, 你必蒙福,事事順利!
  • 申命記 6:18 - 要做耶和華眼中看為正、看為好的事,好讓你蒙福,並且進去繼承耶和華起誓要給你先祖的那美地,
  • 申命記 22:7 - 你必須放了母鳥,只可把雛鳥或蛋帶走,好讓你蒙福,日子長久。
  • 申命記 12:25 - 你不可吃血,好讓你和你的後代子孫蒙福,你是做耶和華眼中看為正的事。
  • 以賽亞書 3:10 - 你們要告訴義人,他們會一切 平順, 因為他們必吃自己行為所結的果實。
  • 申命記 4:40 - 你要遵守他的律例和誡命,就是我今日所吩咐你的,使你和你的後代子孫蒙福,也使你在你的神耶和華永遠賜給你的土地上日子長久。
  • 申命記 5:16 - 要孝敬父母,正如耶和華你的神所指示你的,好讓你的日子長久,在耶和華你的神賜給你的地上蒙福。
逐节对照交叉引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