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zk 44:20 当代译本
逐节对照
交叉引用
  • 利未记 21:5 - 祭司不可剃光头、修剪胡须或割伤身体。
  • 利未记 21:6 - 他们要做上帝的圣洁之民,不可亵渎我的名。因为他们负责献我的火祭,即我的食物,所以要保持圣洁。
  • 利未记 21:7 - 他们不可娶妓女或被休的女人为妻,因为祭司要向上帝保持圣洁。
  • 利未记 21:8 - 要视祭司为圣洁的,因为他们负责献你们上帝的食物。要视他们为圣洁的,因为使你们圣洁的我耶和华是圣洁的。
  • 利未记 21:9 - 如果有祭司的女儿做妓女,辱没自己,她就是辱没自己的父亲,必须烧死她。
  • 利未记 21:10 - “大祭司在众祭司中职分最高,头上浇过膏油,已经承受圣职、穿上圣衣,他不可披头散发、撕裂衣服。
  • 利未记 21:11 - 他不可接近死者,即使是父母也不可,以免玷污自己。
  • 利未记 21:12 - 他不可走出他上帝的圣所,以免亵渎圣所,因为我的膏油已经使他圣洁。我是耶和华。
  • 利未记 21:13 - 他必须娶处女为妻,
  • 利未记 21:14 - 不可娶寡妇、被休的女人或被玷污的妓女,只可娶本族中的处女为妻,
  • 利未记 21:15 - 以免在民中玷污自己的子孙,因为我是使他们圣洁的耶和华。”
  • 利未记 21:16 - 耶和华对摩西说:
  • 利未记 21:17 - “你告诉亚伦:你世世代代的子孙中,任何有残疾的人都不可前来向他的上帝献食物。
  • 利未记 21:18 - 任何残疾的人,如瞎眼的、瘸腿的、五官不正的、畸形的、
  • 利未记 21:19 - 四肢伤残的、
  • 利未记 21:20 - 驼背的、侏儒、患眼疾的、长疥癣的或睪丸受损的,都不可近前来献祭。
  • 利未记 21:21 - 亚伦祭司的子孙中有残疾的都不可向耶和华献火祭。他们既然有残疾,就不可近前来献耶和华的食物。
  • 利未记 21:22 - 他们可以吃上帝的食物,圣的和至圣的都可以吃。
  • 利未记 21:23 - 但他们不可走近幔子或祭坛,因为他们有残疾。这样做是为了避免他们亵渎我的圣所。我是使圣所圣洁的耶和华。”
  • 利未记 21:24 - 摩西把这些条例告诉了亚伦父子们和所有的以色列人。
  • 申命记 14:1 - “你们是你们上帝耶和华的儿女,不可为死人割伤自己或剃光前额。
  • 哥林多前书 11:14 - 按着人的天性,难道你们不知道男人留长发是他的羞辱,
  • 民数记 6:5 - 在许愿做拿细耳人期间,不可用剃刀剃头,要任由头发生长,要保持圣洁,一直到献给耶和华的日期满了。
逐节对照交叉引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