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zk 44:20 新譯本
逐节对照
交叉引用
  • 利未記 21:5 - 祭司不可剃光頭髮,鬍鬚的周圍不可剃掉,也不可紋身。
  • 利未記 21:6 - 他們要成為聖,歸向他們的 神,不可褻瀆他們 神的名,因為他們奉獻耶和華的火祭,他們 神的食物,所以他們要成為聖。
  • 利未記 21:7 - 祭司不可娶被玷辱了的妓女為妻,也不可娶被丈夫離棄的女人為妻;因為祭司是歸他的 神為聖的。
  • 利未記 21:8 - 所以你要使他分別為聖,因為他把食物獻給你的 神;你要以他為聖,因為我耶和華使你們分別為聖的,是聖潔的。
  • 利未記 21:9 - 如果祭司的女兒羞辱自己去作妓女,就是羞辱了自己的父親;她必須用火燒死。
  • 利未記 21:10 - “在兄弟中作大祭司的,頭上倒了膏油,又受了聖職,得以穿著聖衣,就不可披頭散髮,也不可撕裂衣服。
  • 利未記 21:11 - 不可走近死屍,也不可為了父母玷污自己。
  • 利未記 21:12 - 他不可走出聖所,也不可褻瀆他 神的聖所,因為他 神膏立了他,使他分別為聖,我是耶和華。
  • 利未記 21:13 - 他要娶處女為妻。
  • 利未記 21:14 - 寡婦、被休的婦人、受玷辱的妓女,他都不可以娶;他只可以娶自己族人中的處女為妻。
  • 利未記 21:15 - 不可在自己的族人中,羞辱他的後裔,因為我是使他們分別為聖的耶和華。”
  • 利未記 21:16 - 耶和華對摩西說:
  • 利未記 21:17 - “你要告訴亞倫:你世世代代的後裔中,有殘疾的,就不可走近來獻他 神的食物。
  • 利未記 21:18 - 因為有殘疾的,無論是瞎眼、瘸腿、五官不正、畸形、
  • 利未記 21:19 - 斷腳斷手的、
  • 利未記 21:20 - 駝背、矮小、眼睛有毛病、長癬、生疹,或是腎子損壞的,都不可走近來,
  • 利未記 21:21 - 亞倫祭司的後裔中,有殘疾的,都不可上前來獻耶和華的火祭;他既有殘疾,就不可上前來獻他的 神的食物。
  • 利未記 21:22 - 他 神的食物,無論是至聖的或是聖的,他都可以吃;
  • 利未記 21:23 - 只因他有殘疾,他就不可進到幔子前,也不可上前到我的祭壇那裡,免得褻瀆我的聖所;我是使他們分別為聖的耶和華。”
  • 利未記 21:24 - 於是摩西告訴亞倫和亞倫的兒子,以及所有以色列人。
  • 申命記 14:1 - “你們是耶和華你們的 神的兒女,不可為了死人割傷自己的身體,也不可使你們的額上光禿;
  • 哥林多前書 11:14 - 人的本性不是也教導你們,如果男人有長頭髮,就是他的羞恥嗎?
  • 民數記 6:5 - “‘在他許願離俗的日子,不可用剃刀剃頭;他要聖潔,直到他離俗歸耶和華的日子滿了,他要由他的頭髮長長。
逐节对照交叉引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