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zk 44:20 現代標點
逐节对照
交叉引用
  • 利未記 21:5 - 不可使頭光禿,不可剃除鬍鬚的周圍,也不可用刀劃身。
  • 利未記 21:6 - 要歸神為聖,不可褻瀆神的名。因為耶和華的火祭,就是神的食物,是他們獻的,所以他們要成為聖。
  • 利未記 21:7 - 不可娶妓女或被汙的女人為妻,也不可娶被休的婦人為妻,因為祭司是歸神為聖。
  • 利未記 21:8 - 所以你要使他成聖,因為他奉獻你神的食物;你要以他為聖,因為我,使你們成聖的耶和華是聖的。
  • 利未記 21:9 - 祭司的女兒若行淫辱沒自己,就辱沒了父親,必用火將她焚燒。
  • 利未記 21:10 - 「在弟兄中做大祭司,頭上倒了膏油,又承接聖職,穿了聖衣的,不可蓬頭散髮,也不可撕裂衣服。
  • 利未記 21:11 - 不可挨近死屍,也不可為父母沾染自己。
  • 利未記 21:12 - 不可出聖所,也不可褻瀆神的聖所,因為神膏油的冠冕在他頭上。我是耶和華。
  • 利未記 21:13 - 他要娶處女為妻。
  • 利未記 21:14 - 寡婦或是被休的婦人,或是被汙為妓的女人,都不可娶,只可娶本民中的處女為妻。
  • 利未記 21:15 - 不可在民中辱沒他的兒女,因為我是叫他成聖的耶和華。」
  • 利未記 21:16 - 耶和華對摩西說:
  • 利未記 21:17 - 「你告訴亞倫說:你世世代代的後裔,凡有殘疾的,都不可近前來獻他神的食物。
  • 利未記 21:18 - 因為凡有殘疾的,無論是瞎眼的、瘸腿的、塌鼻子的、肢體有餘的、
  • 利未記 21:19 - 折腳折手的、
  • 利未記 21:20 - 駝背的、矮矬的、眼睛有毛病的、長癬的、長疥的,或是損壞腎子的,都不可近前來。
  • 利未記 21:21 - 祭司亞倫的後裔,凡有殘疾的,都不可近前來將火祭獻給耶和華,他有殘疾,不可近前來獻神的食物。
  • 利未記 21:22 - 神的食物,無論是聖的、至聖的,他都可以吃,
  • 利未記 21:23 - 但不可進到幔子前,也不可就近壇前,因為他有殘疾,免得褻瀆我的聖所。我是叫他成聖的耶和華。」
  • 利未記 21:24 - 於是摩西曉諭亞倫和亞倫的子孫,並以色列眾人。
  • 申命記 14:1 - 「你們是耶和華你們神的兒女。不可為死人用刀劃身,也不可將額上剃光。
  • 哥林多前書 11:14 - 你們的本性不也指示你們,男人若有長頭髮,便是他的羞辱嗎?
  • 民數記 6:5 - 「在他一切許願離俗的日子,不可用剃頭刀剃頭,要由髮綹長長了。他要聖潔,直到離俗歸耶和華的日子滿了。
逐节对照交叉引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