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zk 44:20 淺文理
逐节对照
交叉引用
  • 利未記 21:5 - 毋禿其首、毋薙鬚角、毋割己肉、
  • 利未記 21:6 - 當於其天主前成聖、勿瀆其天主之名、彼獻火祭以饗其天主耶和華、故當為聖、
  • 利未記 21:7 - 妓女與被玷之女毋娶、被休之婦亦毋娶、蓋在其天主前當為聖、
  • 利未記 21:8 - 爾當使之為聖、蓋彼獻祭饗爾天主、當以之為聖、我耶和華使爾成聖者乃聖也、
  • 利未記 21:9 - 若祭司之女、行淫玷己、則辱其父、當焚之以火、
  • 利未記 21:10 - 兄弟中首受膏傅、衣聖衣、立為大祭司者、毋露首、毋裂衣、
  • 利未記 21:11 - 毋近死者、即父母之屍、亦毋近而蒙不潔、
  • 利未記 21:12 - 毋出聖所、毋褻其天主之聖所、蓋首受聖膏、被立以奉事其天主、 或作蓋首受聖膏即其天主所加之冕 我乃主、
  • 利未記 21:13 - 大祭司娶妻、祗可娶處女、
  • 利未記 21:14 - 嫠婦休婦、被玷之女及妓女、悉毋娶、祇可娶本族之處女、
  • 利未記 21:15 - 毋使後裔玷於本族中、蓋我耶和華已別之為聖、○
  • 利未記 21:16 - 主諭 摩西 曰、
  • 利未記 21:17 - 爾告 亞倫 云、爾歷代後裔、凡有殘疾者、毋許就近獻祭以饗其天主、
  • 利未記 21:18 - 凡有殘疾者、皆毋就近、即如瞽者、跛者、缺鼻者、四肢不齊者、
  • 利未記 21:19 - 折手折足者、
  • 利未記 21:20 - 駝背者、枯瘦者、目有雲膜者、長疥生癬者、損其外腎者、
  • 利未記 21:21 - 祭司 亞倫 之子孫、凡有殘疾者、毋就近於主獻火祭、以其有殘疾、毋就近獻祭以饗其天主、
  • 利未記 21:22 - 祭其天主之物、無論為至聖者、為聖者、彼則可食、
  • 利未記 21:23 - 惟毋至幔前、毋近於祭臺、緣有殘疾、恐玷我之聖所、因我耶和華已使之為聖、
  • 利未記 21:24 - 摩西 以此告 亞倫 與其諸子、並 以色列 眾、
  • 申命記 14:1 - 爾曹皆主爾天主之子、毋為死者割肉、毋為死者去頂前之髮、
  • 哥林多前書 11:14 - 男子長髮為辱、
  • 民數記 6:5 - 彼許願離俗事主之日內、必以為聖、毋以薙髮之刀加諸首、當留其髮、直待離俗之日滿盈、
逐节对照交叉引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