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en 17:2 現代標點
逐节对照
交叉引用
  • 創世記 22:17 - 論福,我必賜大福給你;論子孫,我必叫你的子孫多起來,如同天上的星,海邊的沙;你子孫必得著仇敵的城門;
  • 加拉太書 3:17 - 我是這麼說:神預先所立的約,不能被那四百三十年以後的律法廢掉,叫應許歸於虛空。
  • 加拉太書 3:18 - 因為承受產業,若本乎律法,就不本乎應許;但神是憑著應許,把產業賜給亞伯拉罕。
  • 詩篇 105:8 - 他記念他的約直到永遠, 他所吩咐的話直到千代,
  • 詩篇 105:9 - 就是與亞伯拉罕所立的約, 向以撒所起的誓。
  • 詩篇 105:10 - 他又將這約向雅各定為律例, 向以色列定為永遠的約,
  • 詩篇 105:11 - 說:「我必將迦南地賜給你, 做你產業的份。」
  • 創世記 9:9 - 「我與你們和你們的後裔立約,
  • 創世記 13:16 - 我也要使你的後裔如同地上的塵沙那樣多,人若能數算地上的塵沙,才能數算你的後裔。
  • 創世記 15:18 - 當那日,耶和華與亞伯蘭立約,說:「我已賜給你的後裔,從埃及河直到幼發拉底大河之地,
  • 創世記 12:2 - 我必叫你成為大國,我必賜福給你,叫你的名為大,你也要叫別人得福。
  • 創世記 17:4 - 「我與你立約:你要做多國的父。
  • 創世記 17:5 - 從此以後,你的名不再叫亞伯蘭,要叫亞伯拉罕,因為我已立你做多國的父。
  • 創世記 17:6 - 我必使你的後裔極其繁多,國度從你而立,君王從你而出。
逐节对照交叉引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