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eb 7:24 淺文理
逐节对照
交叉引用
  • 希伯來書 7:8 - 當受什一者、皆將死之人、惟受什一之 麥基洗德 、經證之云、彼乃生也、 原文作於此受什一者皆將死之人惟於彼受什一者經證之云彼乃生也
  • 希伯來書 7:9 - 受什一之 利未 人、亦可謂同 亞伯拉罕 什取其一、以供 麥基洗德 、
  • 希伯來書 7:10 - 蓋 麥基洗德 迓祖 亞伯拉罕 時、 利未 已在祖體中、
  • 希伯來書 7:11 - 昔民受律法、即在 利未 子孫得祭司職之時、若賴此祭司之職、能得成全、何用別設一祭司、循 麥基洗德 之等次、而不循 亞倫 之等次乎、 又作人若賴利未子孫所得祭司之職能得成全何須別設一祭司循麥基洗德之等次而非循亞倫之等次乎民所受之律法與此祭司之職實有關係
  • 希伯來書 7:12 - 祭司之職既易、則律法亦必易、
  • 希伯來書 7:13 - 蓋此言所指者、乃屬他支派、從無有人奉事於祭臺者、
  • 希伯來書 7:14 - 蓋明明我主由 猶大 支派出、此支派、 摩西 未嘗以祭司之職諭之、
  • 希伯來書 7:15 - 既云別設一祭司、彷彿 麥基洗德 、則祭司之職 祭司之職或作律法 必易、愈明也、
  • 希伯來書 7:16 - 彼立為祭司、非循世間 世間原文作肉體 之法、乃循永生之能、
  • 希伯來書 7:17 - 蓋天主云、 原文作蓋其證云 爾永為祭司、循 麥基洗德 之等次、
  • 希伯來書 7:18 - 前之法度、輕弱無益、故廢之、
  • 希伯來書 7:19 - 蓋律法無所成全、惟新賜更美之望、我儕賴以近於天主前、
  • 希伯來書 7:20 - 且耶穌 為祭司 非不以誓而立、
  • 希伯來書 7:21 - 利未 人為祭司、皆不以誓而立、惟耶穌則以誓、蓋經指之云、主誓而不改、爾永為祭司、循 麥基洗德 之等次、
  • 希伯來書 7:22 - 如是、則耶穌為更美之約之中保、
  • 希伯來書 7:23 - 彼眾為祭司者、相繼甚多、因有死而不能常、
  • 希伯來書 7:24 - 惟耶穌 原文作惟此 既永存、故其祭司之職、亦永不更易、
  • 希伯來書 7:25 - 是以凡賴耶穌而至天主前者、耶穌能全救之、蓋彼恆存、為之祈禱、○
  • 羅馬書 6:9 - 且知基督既由死復活、則不復死、死不復轄之、
  • 以賽亞書 9:6 - 因有一嬰孩為我儕而生、有一子賜於我儕、國政為其所肩荷、其名稱為奇妙、策士、全能之神、永在之父、平康之君、
  • 以賽亞書 9:7 - 其權增益、平康無盡、必坐於 大衛 之位而治其國、秉公行義、使其國保定鞏固、自今直至永世、萬有之主必由熱中而行此、○
  • 希伯來書 13:8 - 耶穌基督、自昔至今、以至永遠、乃不改變、
  • 撒母耳記上 2:35 - 我將為己立一忠心之祭司、彼必循我心意而行、我為彼建立鞏固之家、必將永行於我所立受膏者前、
  • 約翰福音 12:34 - 眾曰、我聞律法云、基督永存、爾何言人子必見舉、此人子為誰、
  • 啟示錄 1:18 - 我乃生者、雖死仍生、至於世世、阿們、且執哈底 哈底有譯陰間有譯地獄 與死亡之鑰、
  • 希伯來書 7:28 - 律法立懦弱之人為大祭司、律法後之誓言、則立永遠全備之子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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