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sa 5:23 當代譯本
逐节对照
交叉引用
  • 列王紀上 21:13 - 又叫兩名無賴當眾作證,指控拿伯咒詛上帝和君王。眾人就把拿伯拖出城外,用石頭打死了他。
  • 出埃及記 23:6 - 「不可在訴訟案中冤枉窮人。
  • 出埃及記 23:7 - 不可誣告別人,不可殺害正直無辜的人,因為我必懲罰作惡之人。
  • 出埃及記 23:8 - 不可收受賄賂,因為賄賂蒙蔽人的眼目,使人顛倒是非。
  • 出埃及記 23:9 - 不可欺凌在你們中間寄居的人,因為你們也曾經在埃及寄居,知道寄居他鄉的滋味。
  • 馬太福音 23:35 - 因此,所有義人在地上所流的血,就是從義人亞伯的血,直到你們在聖所和祭壇之間所殺的巴拉加的兒子撒迦利亞的血,都要歸到你們身上。
  • 申命記 16:19 - 不可徇私枉法、偏心待人,收受賄賂,因為賄賂蒙蔽智者的眼睛,使正直人顛倒是非。
  • 歷代志下 19:7 - 現在你們應當敬畏耶和華,謹慎辦事,因為我們的上帝耶和華毫無不義,不偏待人,不受賄賂。」
  • 馬太福音 27:24 - 彼拉多見再說也無濟於事,反而會引起騷亂,於是取了一些水來,在眾人面前洗手,說:「流這義人的血,罪不在我,你們自己負責。」
  • 馬太福音 27:25 - 眾人都說:「流祂血的責任由我們和我們的子孫承擔!」
  • 箴言 24:24 - 判惡人無罪的, 必遭萬民咒詛, 為列國痛恨。
  • 箴言 17:23 - 惡人暗中收受賄賂, 顛倒是非。
  • 箴言 31:4 - 利慕伊勒啊, 君王不可喝酒, 不可喝酒, 首領不宜喝烈酒,
  • 箴言 31:5 - 免得喝酒後忘記律例, 不為困苦人伸張正義。
  • 彌迦書 7:3 - 他們善於作惡。 領袖和審判官索要賄賂, 顯貴袒露心中的惡慾,朋比為奸。
  • 彌迦書 3:11 - 城裡的首領為貪贓而枉法, 祭司為銀子而施教, 先知為錢財而占卜。 他們卻宣稱倚靠耶和華,說: 「耶和華不是在我們當中嗎? 災禍不會臨到我們。」
  • 以賽亞書 1:23 - 你的首領是叛逆之徒, 與盜賊為伍, 個個喜愛賄賂, 貪圖好處, 不為孤兒辯護, 不替寡婦伸冤。
  • 雅各書 5:6 - 義人並沒有對抗你們,你們卻將他們定罪並殺害。
  • 詩篇 94:21 - 他們結黨攻擊義人, 殘害無辜。
  • 箴言 17:15 - 放過罪人的和定罪無辜的, 都為耶和華所憎惡。
逐节对照交叉引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