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hn 16:10 吳經熊譯本
逐节对照
交叉引用
  • 約翰福音 5:32 - 顧別有為予作證者焉、予知其所證之不妄也。
  • 約翰福音 3:14 - 且正如 摩西 舉銅蛇於野、人子亦將被舉、
  • 希伯來書 10:5 - 故基督之臨世也、則曰: 『牲牷與獻禮、皆非爾所喜; 爾已夙為我、妥備一形體。
  • 希伯來書 10:6 - 燔祭贖罪祭、非爾所樂意;
  • 希伯來書 10:7 - 吾曰:吾來矣、經中有明示; 吁嗟吾天主、吾願行爾旨。』
  • 希伯來書 10:8 - 首節所謂「牲牷」、「祭禮」、「燔祭」、「贖罪祭」、「皆非爾所喜」者、悉屬律法之事也。
  • 希伯來書 10:9 - 繼乃曰:「我來」「行爾旨;」是則前者廢而後者立矣。
  • 希伯來書 10:10 - 吾人之所以得賴耶穌之一獻其身而罪累全釋者、亦憑斯「旨」而已矣。
  • 希伯來書 10:11 - 一般司祭、雖朝朝束身奉事、而供獻千遍一律之祭祀、終不能脫吾人於罪累也。
  • 希伯來書 10:12 - 惟基督之獻身贖罪、則一勞永逸、而坐於天主之右、
  • 希伯來書 10:13 - 以俟諸敵之屈伏。
  • 羅馬書 8:33 - 主之所陟、誰得而黜之?主之所義、誰得而罪之?
  • 羅馬書 8:34 - 耶穌基督已死而復活、且恆侍於天主之側、而為吾人代求矣。
  • 提摩太前書 3:16 - 嗚呼、聖道之玄妙、不亦浩浩其天、淵淵其淵乎哉!所謂玄妙者無他、即現於肉身、證於聖神、見於天神、傳於兆民、信於普世、而躋於光榮者也。
  • 使徒行傳 2:32 - 天主之復活耶穌、吾儕實為見證。
  • 加拉太書 5:5 - 蓋吾人惟恃聖神而起信心、始有成義之望耳。
  • 羅馬書 3:21 - 今天主之正義、初不因法而彰;法與先知、不過為斯義之佐證。
  • 羅馬書 3:22 - 天主之正義、惟憑信仰耶穌基督、而加於篤信者之身;無偏無倚、一視同仁。
  • 羅馬書 3:23 - 舉世莫非罪人、固未有能懷天主之明德 者也。
  • 羅馬書 3:24 - 故人之稱義、惟憑耶穌基督之救贖;此實天主之慈恩、不勞而獲者也。
  • 羅馬書 3:25 - 蓋天主使耶穌為贖罪而犧牲、俾信賴其聖血者得蒙赦宥、亦所以彰其正義耳。吾人賴天主之寬容、宿罪全銷、重負頓釋。
  • 羅馬書 3:26 - 於是天主之正義、昌明於斯世。是天主使吾人信耶穌而成義、亦所以自彰其義也。
  • 使徒行傳 17:31 - 蓋其期已定、將藉其所立之人、以正義而衡天下;斯人無他、即天主所起於死中以徵信於眾者是已。』
  • 哥林多後書 5:21 - 夫以毫無罪孽之基督、天主竟使其為吾人之故、成為罪孽、亦欲令吾人因基督之功、而成天主之正義云耳。
  • 羅馬書 1:17 - 蓋天主之正義、已藉福音而啟示矣。此正義乃肇於信德、而成於信德者也。經曰:『惟義者憑信德而生、』此之謂也。
  • 使徒行傳 7:52 - 先知孰不為爾祖所凌辱乎?先知豫報聖者之來而爾祖殺之;今聖者已至、而爾曹又鬻而殺之矣!
  • 羅馬書 5:17 - 夫以一人之罪、死亡即因若人而乘權;況在沾溉洪恩而受成義之惠者、有不因唯一基督、而乘權於生命之中乎?
  • 羅馬書 5:18 - 總之、眾人皆因一人之罪而處死、亦因一人之義得免罪責、而獲生命。
  • 羅馬書 5:19 - 蓋因一人之逆、而眾皆獲罪;亦因一人之順、而眾皆成義也。
  • 羅馬書 5:20 - 夫法之所至罪之所彰也;而罪之所彰、恩亦彌盛。
  • 羅馬書 5:21 - 罪之彰在死亡之界而恩之盛則在永生之域。其所以然者、惟恃吾主耶穌而成義耳。
  • 哥林多前書 15:14 - 基督未復活、則吾輩之所傳、爾等之所信、悉屬無稽之談矣。
  • 哥林多前書 15:15 - 不寧惟是、吾人將為天主之偽證矣。蓋死者苟無復活、則天主實未復活基督、而吾人強為之證曰、天主已復活之矣、是非偽證而何。
  • 哥林多前書 15:16 - 苟死者無復活、則基督亦未復活、
  • 哥林多前書 15:17 - 基督未復活、則爾所信、實為徒然、爾至今且仍在罪中、
  • 哥林多前書 15:18 - 而彼安寢於基督懷中者、悉已淪亡矣。
  • 哥林多前書 15:19 - 苟吾人所望於基督者、僅及斯世、則斯世之最可憐者、應無吾人若矣。
  • 哥林多前書 15:20 - 然按諸事實、基督固已自死者中復活、而為眾寢者先薦之果矣。
  • 哥林多前書 1:30 - 爾等得優遊於耶穌基督之中、天主之恩也;而耶穌基督實已成為吾人之智慧、正義、聖德、與救贖矣。
  • 羅馬書 10:3 - 蓋既昧於天主之義、故惟求自立其義、而不服膺天主之義矣。
  • 羅馬書 10:4 - 夫基督者、集律法之大成、而因信成義之道所由肇也。
  • 使徒行傳 3:14 - 而爾曹則擯絕之於 比辣多 之前者也。爾曹擯絕神聖之義者、而求釋兇暴;
  • 腓立比書 3:7 - 然昔以為得、今以為失:無他、為基督之故也。
  • 腓立比書 3:8 - 以予視之、一切莫非失也;惟認識吾主基督耶穌之為得耳。因此予已犧牲一切、而視之如糟粕、一心惟望贏得基督、
  • 腓立比書 3:9 - 而與之合為一體。蓋予自身了無仁義、律法亦不足為恃、惟天主為仁義之泉源、而所以致之者、則惟信仰基督而已矣。
  • 彼得前書 3:18 - 蓋基督亦曾為眾人之罪而死矣。彼以義者之身、而為諸不義者舍命、欲引吾人歸順天主耳。然彼之肉身雖被處死、而其神靈則生、
逐节对照交叉引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