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hn 7:24 新譯本
逐节对照
交叉引用
  • 詩篇 82:2 - “你們不按公義審判, 偏袒惡人,要到幾時呢?  (細拉)
  • 約翰福音 8:15 - 你們按著外貌判斷人,我卻不判斷人。
  • 箴言 17:15 - 宣判惡人為義,裁定義人有罪, 二者都是耶和華所厭惡的。
  • 雅各書 2:9 - 如果你們憑外貌待人,就是犯罪,律法就要裁定你們是犯法的。
  • 箴言 24:23 - 以下也是智慧人的話: 審判的時候看人的情面是不對的。
  • 雅各書 2:1 - 我的弟兄們,你們既然對我們榮耀的主耶穌基督有信心,就不應該憑外貌待人。
  • 以賽亞書 5:23 - 他們因受了賄賂,就稱惡人為義; 卻把義人的權益奪去。
  • 詩篇 94:20 - 憑著律例製造奸惡, 藉著權位行毀滅的,怎能和你相交呢?
  • 詩篇 94:21 - 他們集結起來攻擊義人, 把無辜的人定了死罪。
  • 利未記 19:15 - “你們審判的時候,不可行不義;不可偏袒窮人,也不可偏幫有權勢的人;只要按著公義審判你的鄰舍。
  • 申命記 16:18 - “在耶和華你的 神賜給你的各城裡,你要按著各支派設立審判官和官長;他們要按著公義的判斷審判人民。
  • 申命記 16:19 - 不可屈枉正直,不可徇人的情面,不可收受賄賂,因為賄賂能使智慧人的眼變瞎,也能使義人的話顛倒過來。
  • 詩篇 58:1 - 掌權者啊!你們真的講公義嗎(本句或譯:“你們默然不語,真的講公義嗎”)? 你們真的按照正直審判世人嗎?
  • 詩篇 58:2 - 不是的,你們心中策劃奸惡; 你們的手在地上施行強暴(本句原文作“你們在地上稱出你們手中的強暴”)。
  • 申命記 1:16 - “那時,我吩咐你們的審判官,說:‘你們在兄弟中聽訟,無論是兄弟彼此訴訟,或是與同居的外地人訴訟,都要按著公義審判。
  • 申命記 1:17 - 審判的時候,不可偏袒人;無論貴賤尊卑,都要一樣地聽訟;不可怕人的情面,因為審判是屬於 神的;如果你們遇見難斷的案件,可以呈到我這裡來,讓我審斷。’
  • 雅各書 2:4 - 這不是你們對人有歧視,成了心懷惡意的審判官嗎?
  • 以賽亞書 11:3 - 他必以敬畏耶和華為樂。 他不憑眼睛所見的施行審判, 也不憑耳朵所聽的斷定是非;
  • 以賽亞書 11:4 - 卻要以公義審判貧窮人, 以正直判斷地上的困苦人; 以口中的杖擊打世界, 以嘴裡的氣殺死惡人。
逐节对照交叉引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