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hn 7:24 和合本
逐节对照
交叉引用
  • 詩篇 82:2 - 說:你們審判不秉公義, 徇惡人的情面,要到幾時呢?(細拉)
  • 約翰福音 8:15 - 你們是以外貌(原文是憑肉身)判斷人,我卻不判斷人。
  • 箴言 17:15 - 定惡人為義的,定義人為惡的, 這都為耶和華所憎惡。
  • 雅各書 2:9 - 但你們若按外貌待人,便是犯罪,被律法定為犯法的。
  • 箴言 24:23 - 以下也是智慧人的箴言: 審判時看人情面是不好的。
  • 雅各書 2:1 - 我的弟兄們,你們信奉我們榮耀的主耶穌基督,便不可按着外貌待人。
  • 以賽亞書 5:23 - 他們因受賄賂,就稱惡人為義, 將義人的義奪去。
  • 詩篇 94:20 - 那藉着律例架弄殘害、 在位上行奸惡的,豈能與你相交嗎?
  • 詩篇 94:21 - 他們大家聚集攻擊義人, 將無辜的人定為死罪。
  • 利未記 19:15 - 「你們施行審判,不可行不義;不可偏護窮人,也不可重看有勢力的人,只要按着公義審判你的鄰舍。
  • 申命記 16:18 - 「你要在耶和華-你神所賜的各城裏,按着各支派設立審判官和官長。他們必按公義的審判判斷百姓。
  • 申命記 16:19 - 不可屈枉正直;不可看人的外貌。也不可受賄賂;因為賄賂能叫智慧人的眼變瞎了,又能顛倒義人的話。
  • 詩篇 58:1 - 世人哪,你們默然不語,真合公義嗎? 施行審判,豈按正直嗎?
  • 詩篇 58:2 - 不然!你們是心中作惡; 你們在地上秤出你們手所行的強暴。
  • 申命記 1:16 - 「當時,我囑咐你們的審判官說:『你們聽訟,無論是弟兄彼此爭訟,是與同居的外人爭訟,都要按公義判斷。
  • 申命記 1:17 - 審判的時候,不可看人的外貌;聽訟不可分貴賤,不可懼怕人,因為審判是屬乎神的。若有難斷的案件,可以呈到我這裏,我就判斷。』
  • 雅各書 2:4 - 這豈不是你們偏心待人,用惡意斷定人嗎?
  • 以賽亞書 11:3 - 他必以敬畏耶和華為樂; 行審判不憑眼見, 斷是非也不憑耳聞;
  • 以賽亞書 11:4 - 卻要以公義審判貧窮人, 以正直判斷世上的謙卑人, 以口中的杖擊打世界, 以嘴裏的氣殺戮惡人。
逐节对照交叉引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