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os 13:7 文理譯本
逐节对照
交叉引用
  • 以西結書 48:23 - 其餘支派、自東至西、為便雅憫所得之區、
  • 以西結書 48:24 - 附便雅憫之界、自東至西、為西緬所得之區、
  • 以西結書 48:25 - 附西緬之界、自東至西、為以薩迦所得之區、
  • 以西結書 48:26 - 附以薩迦之界、自東至西、為西布倫所得之區、
  • 以西結書 48:27 - 附西布倫之界、自東至西、為迦得所得之區、
  • 以西結書 48:28 - 迦得之南界、自他瑪至米利巴加低斯水、迄埃及溪、延及大海、
  • 以西結書 48:29 - 爾當掣籤、分於以色列支派為業之地、其所得之區即此、主耶和華言之矣、○
  • 民數記 32:2 - 乃就摩西及祭司以利亞撒、暨諸會長曰、
  • 民數記 32:3 - 亞大錄、底本、雅謝、寧拉、希實本、以利亞利、示班、尼波、比穩、
  • 民數記 32:4 - 即耶和華於以色列族前、所攻取之地、堪為牧畜之所、僕有羣畜、
  • 民數記 32:5 - 如沾爾恩、請以斯地錫我為業、毋庸攜我渡約但、
  • 民數記 32:6 - 摩西曰、汝之昆弟往戰、汝安坐於此乎、
  • 民數記 32:7 - 奚使以色列族灰心、不濟至耶和華所錫之地、
  • 民數記 32:8 - 昔在加低斯巴尼亞、我遣爾祖窺察斯土、彼亦如是而行、
  • 民數記 32:9 - 既至以實各谷、而見其地、則使以色列族灰心、不入耶和華所錫之地、
  • 民數記 32:10 - 當日耶和華怒而誓曰、
  • 民數記 32:11 - 出埃及之眾、自二十歲以上者、既不專從乎我、皆不獲見我所誓於亞伯拉罕 以撒 雅各之地、
  • 民數記 32:12 - 惟基尼洗人耶孚尼子迦勒、嫩之子約書亞得見之、以其專從耶和華也、
  • 民數記 32:13 - 維時、耶和華怒以色列族、使流離於曠野、歷四十年、迨及斯代之民、違逆耶和華者、盡皆滅沒、
  • 民數記 32:14 - 今爾繼祖、增益罪人之數、使耶和華怒以色列族愈甚、
  • 民數記 26:53 - 分土與眾為業、循其名數、
  • 民數記 26:54 - 人眾則給業多、人寡則給業少、所給之業、依其所核之數、
  • 民數記 26:55 - 惟地必掣籤而分之、循厥祖之支派、而得其業、
  • 民數記 26:56 - 眾寡之間、所當分者、掣籤而定、
  • 民數記 33:54 - 必掣籤分地、按爾室家、人眾則給地多、人寡則給地少、各隨所掣之籤、循其宗族、得以為業、
  • 以西結書 47:13 - 主耶和華曰、爾分斯土為業、循以色列十二支派、其界如左、約瑟必得二區、
  • 以西結書 47:14 - 昔我舉手而言、以斯土錫爾列祖、爾必共分、得之為業、
  • 以西結書 47:15 - 斯土北界、自大海、沿希特倫、至洗達境、
  • 以西結書 47:16 - 哈馬比羅他與西伯蓮、西伯蓮在大馬色 哈馬二界之間、及浩蘭旁之哈撒哈提干、
  • 以西結書 47:17 - 自海至大馬色界之哈撒以楠、北以哈馬為界、此為北界、
  • 以西結書 47:18 - 東界在浩蘭及大馬色基列、與以色列地之間、乃約但河、自北界至東海量之、此為東界、
  • 以西結書 47:19 - 南界自他瑪至米利巴加低斯水、迄埃及溪、延及大海、此為南界、
  • 以西結書 47:20 - 西界大海、自南界至哈馬道、此為西界、
  • 以西結書 47:21 - 當以斯土、循以色列支派而分之、
  • 以西結書 47:22 - 掣籤分地與爾、及旅爾中而生子之外人、斯人爾必視如以色列本族、彼必於以色列支派中、與爾共得地為業、
  • 以西結書 47:23 - 外人旅於何支派中、爾必於彼以業給之、主耶和華言之矣、
逐节对照交叉引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