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v 18:6 淺文理
逐节对照
交叉引用
  • 利未記 20:11 - 人若與父之繼室同寢、則辱及其父、死罪歸於二人、皆治之死、
  • 利未記 20:12 - 人若與子之妻同寢、則行逆倫之事、死罪歸於二人、皆治之死、
  • 利未記 20:17 - 人若娶姊妹、無論同父異母、同母異父者、彼此苟合、則為可恥之事、必於民目前見絕、因與姊妹苟合、必負罪愆、
  • 利未記 20:18 - 行經之婦、人若與之同寢交媾、婦雖行經亦相從、二人必滅絕於民中、
  • 利未記 20:19 - 毋與母之姊妹、及父之姊妹苟合、因與骨肉淫亂、必負罪愆、
  • 利未記 20:20 - 人若與伯叔之妻同寢、則辱伯叔、彼等負罪、必絕嗣而死、
  • 利未記 20:21 - 人若娶兄弟之妻、是辱兄及弟、係污穢之事、二人必絕嗣、
  • 利未記 18:7 - 毋與母苟合、若苟合、則辱父母、
  • 利未記 18:8 - 毋與繼母苟合、若苟合則辱父、
  • 利未記 18:9 - 爾之姊妹、無論同父異母、同母異父、或生在家、或生在外、悉毋與之苟合、
  • 利未記 18:10 - 毋與子之女、及女之女苟合、若苟合、則辱己、
  • 利未記 18:11 - 爾繼母從爾父所生之女、亦為爾妹、毋與之苟合、
  • 利未記 18:12 - 父之姊妹、即父骨肉之親、毋與之苟合、
  • 利未記 18:13 - 母之姊妹即母骨肉之親、毋與之苟合、
  • 利未記 18:14 - 毋與伯母嬸母苟合、
  • 利未記 18:15 - 毋與子媳苟合、
  • 利未記 18:16 - 毋與嫂及弟婦苟合、若苟合則辱兄及弟、
  • 利未記 18:17 - 毋與妻攜來之女苟合、毋娶妻之孫女、或妻之外孫女與之苟合、此等亦係骨肉之親、如此行乃為惡俗、
  • 利未記 18:18 - 爾妻尚存、毋娶其姊妹、與之苟合、激妻嫉妒、
  • 利未記 18:19 - 婦行經時、毋近之與之苟合、
逐节对照交叉引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