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v 19:7 標準譯本
逐节对照
交叉引用
  • 利未記 22:23 - 肢體過長或過短的牛羊,可以作甘心祭獻上,但作還願祭,就不會蒙悅納。
  • 以賽亞書 65:4 - 他們坐在墳墓之間,在隱祕處過夜; 他們吃豬肉,器皿中有不潔之肉做的湯;
  • 以賽亞書 66:3 - 至於那些宰殺牛也擊殺人的, 祭獻羔羊也打斷狗脖子的, 獻上供物也獻上豬血的, 燒乳香作記念祭也頌讚偶像的—— 他們都選擇自己的道路, 他們的心喜悅自己那些可憎之事;
  • 利未記 22:25 - 也不可接受外邦人手中任何這樣的牲畜,作你們神的食物獻上;因為這些身上有損傷、有殘疾的,不能代表你們蒙悅納。」
  • 以賽亞書 1:13 - 不要再帶無用的供物了! 獻祭的香,是我所憎惡的; 新月節、安息日、宣召的聚會——邪惡的嚴肅集會, 是我不能容忍的。
  • 利未記 7:18 - 到第三天如果平安祭的肉還是被人吃了,那獻祭的人就不蒙悅納,所獻的也無效;這祭肉成了不潔之物,吃了的人要承擔自己的罪責。
  • 利未記 7:19 - 「祭肉接觸了任何不潔之物,都不可吃,要用火燒掉。除此以外的祭肉,凡是潔淨的人都可以吃;
  • 利未記 7:20 - 如果有人不潔淨,卻吃了屬於耶和華的平安祭的肉,這人就要從民中被剪除。
  • 利未記 7:21 - 如果有人觸碰了任何不潔之物——無論是人的汙穢還是不潔淨的動物,或是任何不潔淨的可憎之物——然後吃了獻給耶和華的平安祭的肉,這人也要從民中被剪除。」
逐节对照交叉引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