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v 19:7 和合本
逐节对照
交叉引用
  • 耶利米書 16:18 - 我先要加倍報應他們的罪孽和罪惡;因為他們用可憎之屍玷污我的地土,又用可厭之物充滿我的產業。」
  • 利未記 22:23 - 無論是公牛是綿羊羔,若肢體有餘的,或是缺少的,只可作甘心祭獻上;用以還願,卻不蒙悅納。
  • 以賽亞書 65:4 - 在墳墓間坐着, 在隱密處住宿, 吃豬肉; 他們器皿中有可憎之物做的湯;
  • 以賽亞書 66:3 - 假冒為善的宰牛,好像殺人, 獻羊羔,好像打折狗項, 獻供物,好像獻豬血, 燒乳香,好像稱頌偶像。 這等人揀選自己的道路, 心裏喜悅行可憎惡的事。
  • 利未記 22:25 - 這類的物,你們從外人的手,一樣也不可接受作你們神的食物獻上;因為這些都有損壞,有殘疾,不蒙悅納。」
  • 以賽亞書 1:13 - 你們不要再獻虛浮的供物。 香品是我所憎惡的; 月朔和安息日,並宣召的大會, 也是我所憎惡的; 作罪孽,又守嚴肅會, 我也不能容忍。
  • 利未記 7:18 - 第三天若吃了平安祭的肉,這祭必不蒙悅納,人所獻的也不算為祭,反為可憎嫌的,吃這祭肉的,就必擔當他的罪孽。
  • 利未記 7:19 - 「挨了污穢物的肉就不可吃,要用火焚燒。至於平安祭的肉,凡潔淨的人都要吃;
  • 利未記 7:20 - 只是獻與耶和華平安祭的肉,人若不潔淨而吃了,這人必從民中剪除。
  • 利未記 7:21 - 有人摸了甚麼不潔淨的物,或是人的不潔淨,或是不潔淨的牲畜,或是不潔可憎之物,吃了獻與耶和華平安祭的肉,這人必從民中剪除。」
逐节对照交叉引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