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v 19:7 現代標點
逐节对照
交叉引用
  • 耶利米書 16:18 - 我先要加倍報應他們的罪孽和罪惡,因為他們用可憎之屍玷汙我的地土,又用可厭之物充滿我的產業。」
  • 利未記 22:23 - 無論是公牛是綿羊羔,若肢體有餘的,或是缺少的,只可做甘心祭獻上,用以還願,卻不蒙悅納。
  • 以賽亞書 65:4 - 在墳墓間坐著, 在隱密處住宿; 吃豬肉, 他們器皿中有可憎之物做的湯;
  • 以賽亞書 66:3 - 假冒為善的宰牛好像殺人, 獻羊羔好像打折狗項, 獻供物好像獻豬血, 燒乳香好像稱頌偶像。 這等人揀選自己的道路, 心裡喜悅行可憎惡的事,
  • 利未記 22:25 - 這類的物,你們從外人的手,一樣也不可接受做你們神的食物獻上,因為這些都有損壞、有殘疾,不蒙悅納。」
  • 以賽亞書 1:13 - 你們不要再獻虛浮的供物! 香品是我所憎惡的, 月朔和安息日並宣召的大會 也是我所憎惡的, 做罪孽又守嚴肅會 我也不能容忍。
  • 利未記 7:18 - 第三天若吃了平安祭的肉,這祭必不蒙悅納,人所獻的也不算為祭,反為可憎嫌的,吃這祭肉的,就必擔當他的罪孽。
  • 利未記 7:19 - 「挨了汙穢物的肉就不可吃,要用火焚燒。至於平安祭的肉,凡潔淨的人都要吃。
  • 利未記 7:20 - 只是獻於耶和華平安祭的肉,人若不潔淨而吃了,這人必從民中剪除。
  • 利未記 7:21 - 有人摸了什麼不潔淨的物,或是人的不潔淨,或是不潔淨的牲畜,或是不潔可憎之物,吃了獻於耶和華平安祭的肉,這人必從民中剪除。」
逐节对照交叉引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