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v 19:7 和合本-拼音
逐节对照
交叉引用
  • 耶利米书 16:18 - 我先要加倍报应他们的罪孽和罪恶,因为他们用可憎之尸玷污我的地土,又用可厌之物充满我的产业。”
  • 利未记 22:23 - 无论是公牛、是绵羊羔,若肢体有余的,或是缺少的,只可作甘心祭献上,用以还愿,却不蒙悦纳。
  • 以赛亚书 65:4 - 在坟墓间坐着, 在隐密处住宿, 吃猪肉, 他们器皿中有可憎之物作的汤。
  • 以赛亚书 66:3 - “假冒为善的宰牛,好像杀人, 献羊羔,好像打折狗项, 献供物,好像献猪血, 烧乳香,好像称颂偶像。 这等人拣选自己的道路, 心里喜悦行可憎恶的事。
  • 利未记 22:25 - 这类的物,你们从外人的手,一样也不可接受作你们上帝的食物献上,因为这些都有损坏,有残疾,不蒙悦纳。”
  • 以赛亚书 1:13 - 你们不要再献虚浮的供物。 香品是我所憎恶的; 月朔和安息日,并宣召的大会, 也是我所憎恶的; 作罪孽,又守严肃会, 我也不能容忍。
  • 利未记 7:18 - 第三天若吃了平安祭的肉,这祭必不蒙悦纳;人所献的,也不算为祭,反为可憎嫌的,吃这祭肉的,就必担当他的罪孽。
  • 利未记 7:19 - “挨了污秽物的肉就不可吃,要用火焚烧。至于平安祭的肉,凡洁净的人都要吃。
  • 利未记 7:20 - 只是献与耶和华平安祭的肉,人若不洁净而吃了,这人必从民中剪除。
  • 利未记 7:21 - 有人摸了什么不洁净的物,或是人的不洁净,或是不洁净的牲畜,或是不洁可憎之物,吃了献与耶和华平安祭的肉,这人必从民中剪除。”
逐节对照交叉引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