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v 21:22 當代譯本
逐节对照
交叉引用
  • 哥林多前書 9:13 - 你們難道不知道,在聖殿裡事奉的人可以吃聖殿裡的食物,在祭壇前事奉的人可以分享祭壇上的祭物嗎?
  • 民數記 18:19 - 以色列人獻給耶和華的聖物中,我把舉祭賜給你和你的兒女,作為你們永遠當得的份,這是我與你及你的後代所立的永世之約。」
  • 利未記 6:16 - 亞倫及其子孫要吃剩下的祭物,要在會幕院子裡的聖潔之處做無酵餅吃。
  • 利未記 6:17 - 做餅時不可加酵。這些祭物是我從獻給我的火祭中賜給他們的,像贖罪祭和贖過祭一樣是至聖之物。
  • 利未記 6:29 - 這些祭肉是至聖之物,祭司家族中的男子都可以吃。
  • 利未記 22:10 - 「祭司家以外的人不可吃聖物,在祭司家中寄居的或做雇工的都不可吃,
  • 利未記 22:11 - 但出生在祭司家裡或祭司用錢買來的奴隸都可以吃。
  • 利未記 22:12 - 如果祭司的女兒嫁給本族以外的人,她便不可再吃聖潔的舉祭。
  • 利未記 22:13 - 如果祭司的女兒守寡或被休,無兒無女,又像年輕時回到父親家居住,便可以吃父親的食物。除此以外,不屬於祭司家的人都不可吃。
  • 利未記 2:3 - 剩下的素祭要歸亞倫及其子孫,這在獻給耶和華的火祭中是至聖之物。
  • 利未記 24:8 - 每逢安息日,要定期把餅擺在耶和華面前。這是以色列人要永遠遵守的約。
  • 利未記 24:9 - 這些餅要歸亞倫及其子孫。他們要在聖潔之處吃,因為在獻給耶和華的火祭中,這是至聖之物,要永遠歸祭司所有。」
  • 利未記 7:1 - 「以下是獻贖過祭的條例。 「贖過祭是至聖的。
  • 民數記 18:9 - 以色列人獻給我的至聖之物素祭、贖罪祭和贖過祭中留下不燒的部分,都歸你和你的子孫。
  • 民數記 18:10 - 你們男子都可以吃這些聖物,要在極其聖潔的地方吃。要把這些視為聖物。
  • 利未記 2:10 - 剩下的素祭要歸亞倫及其子孫。這在獻給耶和華的火祭中是至聖之物。
逐节对照交叉引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