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v 23:7 標準譯本
逐节对照
交叉引用
  • 利未記 23:25 - 任何日常工作都不可做;要把火祭獻給耶和華。」
  • 利未記 23:21 - 你們要在同一天宣告聚會;這是你們的神聖聚會,任何日常工作都不可做。這是在你們居住的任何地方,你們世世代代永遠的律例。
  • 民數記 28:18 - 第一天要有神聖的聚會,任何日常工作都不可做。
  • 民數記 28:19 - 你們要獻上兩頭公牛、一隻公綿羊、七隻一歲的公羊羔,都必須是無瑕疵的,作為火祭,作為燔祭獻給耶和華。
  • 民數記 28:20 - 還有同獻的素祭,就是調了油的細麵粉:為每頭公牛,要獻十分之三伊法麵粉;為每隻公綿羊,要獻十分之二伊法麵粉;
  • 民數記 28:21 - 至於那七隻公羊羔,要為每一隻羊羔獻十分之一伊法麵粉。
  • 民數記 28:22 - 還要獻一隻贖罪祭公山羊,為你們贖罪。
  • 民數記 28:23 - 除了清晨的燔祭,就是常獻的燔祭以外,你們還要獻以上這些祭物。
  • 民數記 28:24 - 在常獻的燔祭和同獻的酒祭以外,一連七天,每天都要這樣獻上火祭的食物,作馨香之氣獻給耶和華。
  • 民數記 28:25 - 第七天要有神聖的聚會,任何日常工作都不可做。
  • 利未記 23:35 - 第一天要有神聖的聚會,任何日常工作都不可做。
  • 利未記 23:36 - 要連續七天把火祭獻給耶和華,第八天要有神聖的聚會,並且把火祭獻給耶和華;這是嚴肅集會,任何日常工作都不可做。
  • 利未記 23:8 - 你們要連續七天獻火祭給耶和華,第七天要有神聖的聚會,任何日常工作都不可做。」
逐节对照交叉引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