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v 23:7 和合本-拼音
逐节对照
交叉引用
  • 利未记 23:25 - 什么劳碌的工都不可作。要将火祭献给耶和华。”
  • 利未记 23:21 - 当这日,你们要宣告圣会,什么劳碌的工都不可作。这在你们一切的住处,作为世世代代永远的定例。
  • 民数记 28:18 - 第一日当有圣会,什么劳碌的工都不可作。
  • 民数记 28:19 - 当将公牛犊两只,公绵羊一只,一岁的公羊羔七只,都要没有残疾的,用火献给耶和华为燔祭。
  • 民数记 28:20 - 同献的素祭用调油的细面,为一只公牛要献伊法十分之三;为一只公羊要献伊法十分之二;
  • 民数记 28:21 - 为那七只羊羔,每只要献伊法十分之一;
  • 民数记 28:22 - 并献一只公山羊作赎罪祭,为你们赎罪。
  • 民数记 28:23 - 你们献这些,要在早晨常献的燔祭以外。
  • 民数记 28:24 - 一连七日,每日要照这例,把馨香火祭的食物献给耶和华,是在常献的燔祭和同献的奠祭以外。
  • 民数记 28:25 - 第七日当有圣会,什么劳碌的工都不可作。”
  • 利未记 23:35 - 第一日当有圣会,什么劳碌的工都不可作。
  • 利未记 23:36 - 七日内要将火祭献给耶和华。第八日当守圣会,要将火祭献给耶和华。这是严肃会,什么劳碌的工都不可作。
  • 利未记 23:8 - 要将火祭献给耶和华七日。第七日是圣会,什么劳碌的工都不可作。”
逐节对照交叉引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