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v 25:34 淺文理
逐节对照
交叉引用
  • 民數記 35:2 - 告 以色列 人、當於所得之地、以數城邑、給 利未 人居、亦以各城四周之郊野給之、
  • 民數記 35:3 - 城邑可居、郊野可牧馱物之畜、與牛羊並一切別類之畜、
  • 民數記 35:4 - 所給 利未 人之郊野、即城之四周、自城垣起、量一百丈為郊、
  • 民數記 35:5 - 其外又東量二百丈、南量二百丈、西量二百丈、北量二百丈、為野、城在當中、此乃歸 利未 人各城之郊野、
  • 利未記 25:23 - 惟土地毋永鬻於人、蓋土地悉屬我、爾曹於我前、但為客旅、為寄居者、
  • 使徒行傳 4:36 - 時有 利未 人、生於 居比魯 、名 約西 、使徒稱之為 巴拿巴 、譯即勸慰子、
  • 使徒行傳 4:37 - 有田鬻之、攜其金、置使徒足前、
逐节对照交叉引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