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v 3:11 標準譯本
逐节对照
交叉引用
  • 詩篇 22:14 - 我像水一樣被傾倒, 我全身的骨頭都脫節了; 我的心像蠟那樣, 在我裡面融化。
  • 以賽亞書 53:4 - 他誠然擔當了我們的憂患, 背負了我們的痛苦; 我們卻認為他受責罰,被神責打、苦待了。
  • 以賽亞書 53:5 - 其實他是為我們的過犯被刺透, 為我們的罪孽被壓傷。 因他受的懲罰,我們得平安; 因他受的鞭傷,我們得痊癒。
  • 以賽亞書 53:6 - 我們全都如羊迷失,各人偏行己路; 耶和華卻使我們眾人的罪孽都落在他身上。
  • 以賽亞書 53:7 - 他被欺壓、苦待,卻不開口; 他像羔羊被牽去宰殺、 像羊在剪毛的人面前默然無聲, 他也這樣不開口。
  • 以賽亞書 53:8 - 因受迫害和審判,他被除去; 誰能述說他的世代呢? 其實他從活人之地被剪除、被打擊, 是因我子民的過犯 。
  • 以賽亞書 53:9 - 雖然他沒有做過殘暴之事, 口裡也沒有欺詐, 但他的墳墓卻被安排在惡人的墳墓當中; 不過他死的時候卻被安置在財主的墳墓中。
  • 以賽亞書 53:10 - 原來,耶和華的意願是要壓傷他,使他受痛楚。 當他把自己的性命作為贖罪祭 時, 他就必看見後裔,並且年日延綿; 耶和華所喜悅的必在他手中興盛。
  • 羅馬書 8:32 - 神既然沒有顧惜自己的兒子, 為我們所有的人捨棄了他, 難道不會把萬有也連同他一起賜給我們嗎?
  • 哥林多前書 10:21 - 你們不能既喝主的杯,又喝鬼魔的杯;不能既吃主的筵席,又吃鬼魔的筵席。
  • 啟示錄 3:20 - 看哪,我站在門口敲門。如果有人聽見我的聲音就開門,我就會進到他那裡,而且我與他、他與我,將要一同吃宴席。
  • 瑪拉基書 1:12 - 萬軍之耶和華說:「你們褻瀆我的名,是因你們說:『主的桌子是可以被玷汙的,其上的果實和食物是可以被藐視的!』
  • 民數記 28:2 - 「你要吩咐以色列子民,對他們說:你們務必在所定的日期向我獻上祭物作馨香之氣,作為獻給我的火祭食物。
  • 利未記 22:25 - 也不可接受外邦人手中任何這樣的牲畜,作你們神的食物獻上;因為這些身上有損傷、有殘疾的,不能代表你們蒙悅納。」
  • 瑪拉基書 1:7 - 你們藐視我的名 是因你們把被玷汙的糧食獻在我的祭壇上,卻還問:『我們是怎麼玷汙你的呢?』又因你們說:『耶和華的桌子是可以被藐視的!』
  • 利未記 21:21 - 祭司亞倫的後裔中,凡是身上有殘疾的人,都不可近前來獻上耶和華的火祭;他身上有殘疾,不可近前來獻上神的食物。
  • 利未記 21:22 - 神的食物,無論是至聖的還是聖潔的,他都可以吃,
  • 利未記 21:8 - 你要使祭司分別為聖,因為是他要獻上你神的食物;他對於你們應當是聖潔的,因為我耶和華,把你們分別為聖的那一位,是聖潔的。
  • 利未記 3:16 - 祭司要把這些在祭壇上燒獻為馨香之氣,作火祭的食物。 「所有的脂油都歸於耶和華。
  • 利未記 3:5 - 亞倫的子孫要把這些,連同火中木柴上的燔祭,在祭壇上燒獻為煙,作馨香的火祭獻給耶和華。
  • 利未記 21:17 - 「你要吩咐亞倫:你世世代代的後裔中,凡是身上有殘疾的,都不可近前來獻上他的神的食物。
  • 利未記 21:6 - 他們要成為聖潔的歸於神,不可褻瀆神的名;因為是他們要獻上耶和華的火祭——神的食物,所以他們必須聖潔。
逐节对照交叉引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