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v 3:11 和合本
逐节对照
交叉引用
  • 诗篇 22:14 - 我如水被倒出来; 我的骨头都脱了节; 我心在我里面如蜡熔化。
  • 以赛亚书 53:4 - 他诚然担当我们的忧患, 背负我们的痛苦; 我们却以为他受责罚, 被 神击打苦待了。
  • 以赛亚书 53:5 - 哪知他为我们的过犯受害, 为我们的罪孽压伤。 因他受的刑罚,我们得平安; 因他受的鞭伤,我们得医治。
  • 以赛亚书 53:6 - 我们都如羊走迷; 各人偏行己路; 耶和华使我们众人的罪孽都归在他身上。
  • 以赛亚书 53:7 - 他被欺压, 在受苦的时候却不开口(或作“他受欺压,却自卑不开口”); 他像羊羔被牵到宰杀之地, 又像羊在剪毛的人手下无声, 他也是这样不开口。
  • 以赛亚书 53:8 - 因受欺压和审判,他被夺去, 至于他同世的人,谁想他受鞭打、 从活人之地被剪除, 是因我百姓的罪过呢?
  • 以赛亚书 53:9 - 他虽然未行强暴, 口中也没有诡诈, 人还使他与恶人同埋; 谁知死的时候与财主同葬。
  • 以赛亚书 53:10 - 耶和华却定意(或作“喜悦”)将他压伤, 使他受痛苦。 耶和华以他为赎罪祭(或作“他献本身为赎罪祭”)。 他必看见后裔,并且延长年日。 耶和华所喜悦的事必在他手中亨通。
  • 罗马书 8:32 - 神既不爱惜自己的儿子,为我们众人舍了,岂不也把万物和他一同白白地赐给我们吗?
  • 哥林多前书 10:21 - 你们不能喝主的杯又喝鬼的杯,不能吃主的筵席又吃鬼的筵席。
  • 启示录 3:20 - 看哪,我站在门外叩门,若有听见我声音就开门的,我要进到他那里去,我与他,他与我一同坐席。
  • 玛拉基书 1:12 - 你们却亵渎我的名,说:‘耶和华的桌子是污秽的,其上的食物是可藐视的。’
  • 以西结书 44:7 - 你们把我的食物,就是脂油和血献上的时候,将身心未受割礼的外邦人领进我的圣地,玷污了我的殿;又背了我的约,在你们一切可憎的事上,加上这一层。
  • 民数记 28:2 - “你要吩咐以色列人说:‘献给我的供物,就是献给我作馨香火祭的食物,你们要按日期献给我’;
  • 利未记 22:25 - 这类的物,你们从外人的手,一样也不可接受作你们 神的食物献上;因为这些都有损坏,有残疾,不蒙悦纳。”
  • 玛拉基书 1:7 - 你们将污秽的食物献在我的坛上,且说:‘我们在何事上污秽你呢?’因你们说,耶和华的桌子是可藐视的。
  • 利未记 21:21 - 祭司亚伦的后裔,凡有残疾的,都不可近前来,将火祭献给耶和华。他有残疾,不可近前来献 神的食物。
  • 利未记 21:22 - 神的食物,无论是圣的,至圣的,他都可以吃。
  • 利未记 21:8 - 所以你要使他成圣,因为他奉献你 神的食物;你要以他为圣,因为我使你们成圣的耶和华是圣的。
  • 利未记 3:16 - 祭司要在坛上焚烧,作为馨香火祭的食物。脂油都是耶和华的。
  • 利未记 3:5 - 亚伦的子孙要把这些烧在坛的燔祭上,就是在火的柴上,是献与耶和华为馨香的火祭。
  • 利未记 21:17 - “你告诉亚伦说:你世世代代的后裔,凡有残疾的,都不可近前来献他 神的食物。
  • 利未记 21:6 - 要归 神为圣,不可亵渎 神的名;因为耶和华的火祭,就是 神的食物,是他们献的,所以他们要成为圣。
逐节对照交叉引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