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v 6:29 文理譯本
逐节对照
交叉引用
  • 民數記 18:10 - 既為至聖之物、於爾為聖、諸丁男可食之、
  • 利未記 6:25 - 告亞倫及其子云、贖罪之祭、其例如左、於宰燔牲之處、宰贖罪之牲、在耶和華前、是乃至聖、
  • 利未記 6:17 - 獻我之火祭中、此為彼之所應得、是為至聖、如贖罪補過之祭然、
  • 利未記 6:18 - 凡獻我之火祭、亞倫子孫諸丁男、得而食之、此乃永例、歷世弗替、凡捫斯祭者、必成為聖、○
逐节对照交叉引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