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v 7:1 當代譯本
逐节对照
交叉引用
  • 利未記 21:22 - 他們可以吃上帝的食物,聖的和至聖的都可以吃。
  • 以西結書 44:29 - 他們的食物是以色列人獻上的素祭、贖罪祭和贖過祭。凡以色列人獻給耶和華的都歸他們,
  • 利未記 19:21 - 和她同寢的人要把一隻公綿羊牽到會幕門口,作為贖過祭獻給耶和華。
  • 利未記 19:22 - 祭司要用作贖過祭的公綿羊在耶和華面前為那人贖罪,他犯的罪便得到赦免。
  • 民數記 6:12 - 重新開始過奉獻給耶和華的日子,還要帶一隻一歲的公羊羔作贖過祭。他以前做拿細耳人的日子無效,因為他沾染了不潔之物。
  • 利未記 5:11 - 「他若獻不起兩隻斑鳩或雛鴿,就要獻一公斤細麵粉作贖罪祭。細麵粉中不可澆油或加乳香,因為這是贖罪祭。
  • 以西結書 46:20 - 他對我說:「這是祭司煮贖過祭牲、贖罪祭牲和烤素祭的地方。他們在這裡烤煮,免得把聖肉帶到外院,以致把聖潔傳到百姓身上。」
  • 利未記 5:8 - 他要把牠們帶到祭司那裡,祭司要先用一隻鳥獻贖罪祭,要扭斷鳥脖子,但不可扯掉頭。
  • 以西結書 40:39 - 門廊兩邊各有兩張用來屠宰燔祭牲、贖罪祭牲和贖過祭牲的桌子。
  • 利未記 14:12 - 並獻上一隻公羊羔和一杯油作贖過祭,作為搖祭在耶和華面前搖一搖。
  • 利未記 14:13 - 他要在殺贖罪祭牲和燔祭牲的聖潔之處宰公羊羔。贖過祭的祭物要歸祭司,像贖罪祭一樣,這是至聖之物。
  • 利未記 6:17 - 做餅時不可加酵。這些祭物是我從獻給我的火祭中賜給他們的,像贖罪祭和贖過祭一樣是至聖之物。
  • 利未記 6:25 - 「你把以下贖罪祭的條例告訴亞倫及其子孫。 「贖罪祭是至聖的,要在殺燔祭牲的地方,在耶和華面前宰祭牲。
  • 利未記 5:1 - 「如果有人當庭作證,卻不肯把自己所知所見的說出來,就是犯罪,要擔負罪責。
  • 利未記 5:2 - 如果有人接觸了不潔淨之物,如不潔淨的野獸的屍體、家畜的屍體或爬蟲的屍體,即使沒有察覺也已不潔淨,是有罪的。
  • 利未記 5:3 - 如果有人無意中接觸了別人的不潔之物,當他意識到後,就有罪了。
  • 利未記 5:4 - 如果有人草率起誓,不論出於善意還是惡意,即使當初沒有察覺,後來才意識到,也是有罪的。
  • 利未記 5:5 - 如果有人意識到自己犯了以上任何一種罪,就必須認罪。
  • 利未記 5:6 - 為了贖過,他必須獻給耶和華一隻母綿羊或母山羊作贖罪祭。祭司要為他贖罪。
逐节对照交叉引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