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v 7:23 文理譯本
逐节对照
交叉引用
  • 利未記 17:6 - 在會幕門前、耶和華之壇、祭司必灑血其上、焚脂以為馨香、奉於耶和華、
  • 申命記 32:38 - 饗爾祭牲之脂、飲爾灌祭之酒者、其起而助爾護爾、
  • 撒母耳記上 2:29 - 我所命獻於我室之祭品禮物、爾何踐踏之、重爾子過於我、取我民以色列所獻之嘉者、以肥己乎、
  • 撒母耳記上 2:15 - 未焚脂、祭司之僕至、謂獻祭者曰、給肉於祭司以炙、彼不取爾烹者、必取生腥、
  • 撒母耳記上 2:16 - 如人曰、必先焚脂、然後任爾所欲取之、彼則曰、非也、今當予我、不然、我強取之、
  • 撒母耳記上 2:17 - 二少者之罪、耶和華視為甚重、蓋輕視耶和華之祭也、○
  • 羅馬書 13:13 - 行宜莊正、如於白晝、勿荒宴而沉湎、勿冒色而邪侈、勿爭鬥而媢嫉、
  • 使徒行傳 28:27 - 蓋斯民心頑、耳聵、自閉其目、恐目視、耳聽、心悟、轉移而我醫之、
  • 羅馬書 8:13 - 爾若依形軀而生、則必死、惟以神而泯身之所行者、則必生、
  • 利未記 4:8 - 取贖罪犢之脂、即蓋臟及腸間之脂、
  • 利未記 4:9 - 腰間二腎與其脂、及肝網、宜悉取之、
  • 利未記 4:10 - 如獻牛為酬恩之祭、而取其脂然、祭司焚之於壇、
  • 利未記 3:16 - 祭司焚之於壇、是為馨香火祭之食、奉於耶和華、所有之脂、咸歸耶和華、
  • 利未記 3:17 - 於爾所居之處、凡脂與血、均勿食之、著為永例、歷世勿替、
逐节对照交叉引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