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v 7:32 标准译本
逐节对照
交叉引用
  • 利未记 8:25 - 接着取下了脂肪、肥尾巴、内脏上的全部脂肪、肝叶、两个肾脏和肾脏的脂肪,以及右腿,
  • 利未记 8:26 - 又从耶和华面前的无酵饼篮子中取出一个无酵饼、一个油饼、一个薄饼,放在脂肪和右腿上。
  • 申命记 18:3 - 祭司从民众应得的份是这些:那些祭献牛或羊的人,要把祭物的前腿、腮颊和胃肠给祭司。
  • 哥林多前书 9:13 - 难道你们不知道,在圣殿供职的人,都吃圣殿中的食物;侍候祭坛的人,都一同享用祭坛上的供物吗?
  • 哥林多前书 9:14 - 照样,主也吩咐那些传福音的人,靠福音生活。
  • 民数记 18:18 - 它们的肉要归属你,就像摇献祭物的胸肉和右腿一样归属你。
  • 民数记 18:19 - “以色列子孙向耶和华奉上的一切神圣供物,我都赐给你和与你一起的儿女们,作永远的份例。这是你和与你一起的后裔在耶和华面前永远的盐约。”
  • 利未记 10:14 - 至于摇献祭的胸肉和供物的大腿,你和你的儿女可以在洁净的地方吃,因为这些是以色列子孙的平安祭中,给你的份例以及你儿子们的份例。
  • 利未记 7:34 - 因为我已经从以色列子孙的平安祭物中,取了摇献祭的胸肉和供物的大腿,赐给祭司亚伦和他的子孙,作为他们从以色列子孙所得永远的份例。”
  • 民数记 6:20 - 然后祭司要把它们作为摇献祭物,在耶和华面前摇一摇;这些连同摇献祭物的胸肉以及供物的大腿,都是归于祭司的圣物。之后拿细耳人就可以喝酒了。
  • 利未记 9:21 - 至于胸肉和右腿,亚伦把它们作为摇献祭物在耶和华面前摇一摇,都是照着摩西所吩咐的。
逐节对照交叉引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