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at 1:11 淺文理
逐节对照
交叉引用
  • 歷代志下 36:20 - 凡幸免殺戮者、皆擄至 巴比倫 、使為 巴比倫 王及其子孫之奴婢、直至 巴西 國興、
  • 歷代志下 36:10 - 歲暮、 尼布甲尼撒 遣人攜 約雅斤 至 巴比倫 、亦擄掠主殿諸珍器、立 約雅斤 叔 叔原文作兄 西底家 、為 猶大 及 耶路撒冷 王、○
  • 耶利米書 2:10 - 爾可往 基提 海島而觀、可遣人至 基達 而詳察、見有如是之事否、
  • 耶利米書 2:11 - 列邦之神、雖非天主、豈有以此神更易彼神乎、我民竟以無益之神、更易其榮耀之主、
  • 耶利米書 2:12 - 諸天歟、當以此為奇、甚為怪異、甚為驚駭、此乃主所言、
  • 耶利米書 2:13 - 我民作惡二端、我乃活水之源、彼反棄我而自鑿井、其井滲漏、不能存水、
  • 耶利米書 2:14 - 以色列 民豈奴乎、豈家之厮養乎、何為遭遇刼奪、
  • 耶利米書 2:15 - 兇暴之國向斯民諠譁、若猛獅之咆哮、使其地荒蕪、其邑焚燬、無人居之、
  • 耶利米書 2:16 - 挪弗 人、 答比匿 人、亦碎爾頭、
  • 耶利米書 2:17 - 爾自取斯害、因主爾之天主、導爾於途時、爾乃棄之、
  • 耶利米書 2:18 - 爾今何為往 伊及 之路、欲飲 西曷 之水乎、爾何為往 亞述 之路、欲飲 伯拉 大河之水乎、
  • 耶利米書 2:19 - 爾之惡行、使爾受刑、爾之違逆、使爾受譴、爾可知可見爾棄主爾之天主、不敬畏我、必至遭難受苦、此乃主萬有之天主所言、
  • 耶利米書 2:20 - 我自昔折爾軛、解爾繩、爾曰、不復犯罪、然仍在各崇岡之上、各茂樹之下、奉事偶像、行若淫婦、
  • 耶利米書 2:21 - 昔我植爾為嘉葡萄樹、種盡真種、今奚變為壞葡萄樹、枝悉惡劣、
  • 耶利米書 2:22 - 爾雖以皂莢、多用鹼水洗濯、爾罪之跡、終不能滅、仍露於我前、此乃主所言、
  • 耶利米書 2:23 - 爾豈可曰、我不染污穢、未從 巴力 、惟觀爾於谷中所行、當自知所為、爾若足疾之牝駝、狂奔亂馳、
  • 耶利米書 2:24 - 爾猶如野驢、習於曠野、慾心發動之時吸風、斯際孰能禁之、惟尋之者、無庸勞乏、必可於是月尋得、
  • 耶利米書 2:25 - 勿使爾足跣口渴、爾曰、勸我徒然、我愛外邦之神、我必從之、
  • 耶利米書 2:26 - 賊盜被執則慚愧、 以色列 族、及其君王、侯伯、祭司、先知、慚愧亦若是、
  • 耶利米書 2:27 - 彼向木曰、爾為我父、向石曰、爾生我、彼向我以背、不向我以面、及至遭難、則曰、求主起而救我、
  • 耶利米書 2:28 - 爾所作諸神安在、爾遭患難時、何不起而救爾、 猶大 歟、爾神之數、與爾邑之數相等、
  • 歷代志下 36:1 - 國民以 約西亞 子 約哈斯 立為王在 耶路撒冷 、以繼其父、
  • 歷代志下 36:2 - 約哈斯 即位時、年二十有三歲、都 耶路撒冷 、在位三月、
  • 歷代志下 36:3 - 伊及 王廢之、不容為王在 耶路撒冷 、又罰其國銀一百他連得、金一他連得、
  • 歷代志下 36:4 - 伊及 王 尼哥 、立其兄 以利雅敬 、為 猶大 及 耶路撒冷 之王、易其名曰 約雅敬 、將其弟 約哈斯 攜至 伊及 、○
  • 歷代志下 36:5 - 約雅敬 即位時、年二十有五歲、都 耶路撒冷 、在位十一年、行惡於主其天主前、
  • 歷代志下 36:6 - 巴比倫 王 尼布甲尼撒 來攻之、繫以銅索、攜至 巴比倫 、
  • 歷代志下 36:7 - 尼布甲尼撒 亦取主殿之器皿、攜至 巴比倫 、置於己廟、 廟或作宮 在 巴比倫 、
  • 歷代志下 36:8 - 約雅敬 其餘之事、所為可憎之事、及其一切作為、俱載於 以色列   猶大 列王記、子 約雅斤 繼之為王、○
  • 耶利米書 39:9 - 侍衛長 尼布撒拉但 、將邑中所留之民、與降之之人、以及其餘遺民、悉擄至 巴比倫 、
  • 歷代志上 3:15 - 約西亞 子列於下、長子 約哈難 、次子 約雅敬 、三子 西底家 、四子 沙龍 、
  • 歷代志上 3:16 - 約雅敬 子 耶哥尼雅 與 西底家 、
  • 歷代志上 3:17 - 耶哥尼雅 子 亞悉 、 亞悉 子 撒拉鐵 、
  • 列王紀下 25:11 - 城中所遺之民、與降於 巴比倫 王者、及群眾所遺者、侍衛長 尼布撒拉旦 悉擄之去、
  • 耶利米書 52:28 - 尼布甲尼撒 所擄之民、其數如左、 尼布甲尼撒 七年、擄 猶大 民三千二十三人、
  • 耶利米書 52:29 - 尼布甲尼撒 十八年、自 耶路撒冷 擄八百三十二人、
  • 耶利米書 52:30 - 尼布甲尼撒 二十三年、侍衛長 尼布撒拉旦 擄 猶大 民七百四十五人、通計四千六百人、○
  • 但以理書 1:2 - 主以 猶大 王 約雅敬 與天主殿中器皿之一分、付於其手、乃攜至 示拿 地、入其神之廟中、遂藏器皿於其神廟之府庫、
  • 耶利米書 52:11 - 抉 西底家 之兩目、繫以銅索、攜至 巴比倫 、囚之於獄、至於死日、
  • 耶利米書 52:12 - 巴比倫 王 尼布甲尼撒 十九年五月十日、 十日列王下第二十五章八節作七日 服事 巴比倫 王之侍衛長 尼布撒拉旦 、至 耶路撒冷 、
  • 耶利米書 52:13 - 以火焚主殿與王宮、及 耶路撒冷 之一切屋宇、並諸大宅、 諸大宅或作諸顯者之室
  • 耶利米書 52:14 - 從侍衛長之 迦勒底 軍、毀 耶路撒冷 四周之城垣、
  • 耶利米書 52:15 - 貧窮之民、與城中所遺之餘民、並降於 巴比倫 王者、以及群眾所遺者、侍衛長 尼布撒拉旦 悉擄之去、
  • 耶利米書 27:20 - 即 巴比倫 王 尼布甲尼撒 、以 猶大 王 約雅敬 子 耶哥尼亞 及 猶大   耶路撒冷 之侯伯、自 耶路撒冷 擄至 巴比倫 之時、未取之器皿、
逐节对照交叉引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