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at 26:28 吳經熊譯本
逐节对照
交叉引用
  • 馬可福音 14:24 - 耶穌曰:『此即吾新約之盟血、為大眾而傾流者。
  • 以弗所書 1:7 - 吾人托庇聖子、仰賴寶血、得蒙拯贖、滌除夙穢;實憑天主之豐恩厚澤。
  • 羅馬書 5:15 - 雖然、恩寵之效、固非罪惡之累所得同日而語矣。夫因一人之罪、致眾受其死、則因一人之功、不更能使眾沾其恩耶?
  • 羅馬書 5:19 - 蓋因一人之逆、而眾皆獲罪;亦因一人之順、而眾皆成義也。
  • 歌羅西書 1:20 - 而天地萬物、皆藉基督咸得與天主重相契合、而歸於太和;而其所以致此太和者、則十字架上所流之寶血耳。
  • 歌羅西書 1:14 - 愛子者、即吾人所賴以蒙贖、恃以脫罪者也。
  • 馬可福音 1:4 - 應乎是、有 如望 者施洗於曠野、而傳悛悔之洗禮、用滌宿罪。
  • 啟示錄 7:9 - 未幾、望見不可勝數之群眾、係來自各種、各族、遐荒、重譯者;一律身着白袍、手持鳳尾棕枝、肅立寶座與羔羊前、
  • 路加福音 22:19 - 又持餅祝謝、剖而授徒曰:『此乃吾體、為爾舍者、爾當恆行此典、以誌永懷。』
  • 希伯來書 9:28 - 故基督既一度為除眾人之罪而捨生、亦將為其信徒重臨於世、非再贖罪、乃為之超渡也。
  • 希伯來書 13:20 - 願平安之天主、曩憑永約之血、使吾主耶穌基督自死者中復活、而為群羊之大牧者、
  • 啟示錄 7:14 - 予應之曰:「公自知之。」渠乃語予曰:若輩來自憂患中、備嘗艱辛、曾藉羔羊之血、自濯其袍、所服皜皜乎不可尚已;
  • 哥林多前書 11:25 - 食後取爵亦然、曰: 此爵乃吾血所立之新約、 爾等每飲、當行此禮、以誌永懷。
  • 馬太福音 20:28 - 正如人子之來、非以役人、乃為人役、且捨其生以為眾人之贖焉。』
  • 希伯來書 9:14 - 矧以基督無玷之身、憑聖神而自獻於天主之寶血、不更應滌吾人之良心於一切致死之行、俾得昭事永生之天主乎?
  • 希伯來書 9:15 - 且其所以為新約之仲介者、亦欲以一己之死、贖人於舊約下所犯之眾罪、而令蒙召者得承受所許之永遠基業耳。
  • 希伯來書 9:16 - 新約乃最後之遺囑也、既云遺囑、則立遺囑者必有一死、
  • 希伯來書 9:17 - 死而後其遺囑始生效、未有其人尚存、而其遺囑已生效者。
  • 希伯來書 9:18 - 因此之故、即舊約之成立、亦未始無血。
  • 希伯來書 9:19 - 摩西 既將律法之諸誡、當眾宣讀乃取水與牛犢山羊之血、束朱絨於蘆葦、以血與水灑於其書、及眾民之身、
  • 希伯來書 9:20 - 而告之曰:『此乃天主所命與爾眾結約之盟血也。』
  • 希伯來書 9:21 - 凡帳幕及一切聖器、亦莫不灑以血焉;
  • 希伯來書 9:22 - 吾人即曰一切器皿什物依法必藉血以淨、亦非過言。是故欲求罪孽之赦、除流血外、其道末由。
  • 希伯來書 10:4 - 無他、牛羊之血、固不能洗滌罪孽也。
  • 希伯來書 10:5 - 故基督之臨世也、則曰: 『牲牷與獻禮、皆非爾所喜; 爾已夙為我、妥備一形體。
  • 希伯來書 10:6 - 燔祭贖罪祭、非爾所樂意;
  • 希伯來書 10:7 - 吾曰:吾來矣、經中有明示; 吁嗟吾天主、吾願行爾旨。』
  • 希伯來書 10:8 - 首節所謂「牲牷」、「祭禮」、「燔祭」、「贖罪祭」、「皆非爾所喜」者、悉屬律法之事也。
  • 希伯來書 10:9 - 繼乃曰:「我來」「行爾旨;」是則前者廢而後者立矣。
  • 希伯來書 10:10 - 吾人之所以得賴耶穌之一獻其身而罪累全釋者、亦憑斯「旨」而已矣。
  • 希伯來書 10:11 - 一般司祭、雖朝朝束身奉事、而供獻千遍一律之祭祀、終不能脫吾人於罪累也。
  • 希伯來書 10:12 - 惟基督之獻身贖罪、則一勞永逸、而坐於天主之右、
  • 希伯來書 10:13 - 以俟諸敵之屈伏。
  • 希伯來書 10:14 - 蓋一經基督之自獻、而受聖者咸得成全於永古矣。
逐节对照交叉引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