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at 27:25 當代譯本
逐节对照
交叉引用
  • 列王紀下 24:3 - 這些災禍臨到猶大是出自耶和華的命令。耶和華要把猶大人從自己面前趕走,是因為瑪拿西所犯的一切罪,
  • 列王紀下 24:4 - 包括他濫殺無辜,使耶路撒冷血流遍地,耶和華不會赦免這些罪行。
  • 以西結書 22:2 - 「人子啊,你要審判這殺人流血的城嗎?你要審判她?那就使她知道自己一切可憎的行為。
  • 以西結書 22:3 - 你要向她宣告主耶和華的話,說,『唉,你這殺人流血、製造偶像玷污自己的城啊,你的末日到了。
  • 以西結書 22:4 - 你既犯罪殺人,製造偶像玷污自己,使你滅亡的日子近了,你的大限到了,我要使你成為列國列邦侮辱和譏諷的對象。
  • 馬太福音 21:44 - 凡跌在這石頭上的人,都會粉身碎骨;這石頭落在誰身上,會把誰砸爛。」
  • 撒母耳記下 3:28 - 後來,大衛聽到消息就說:「我和我的國在耶和華面前永遠跟尼珥的兒子押尼珥的死無關。
  • 撒母耳記下 3:29 - 約押和他全家要承擔這罪,願他的後代永遠有長瘡的、患皮膚病的、拄拐杖的、被刀劍所殺的或挨餓的。」
  • 以西結書 18:14 - 「倘若這不肖子有一個好兒子,他看見父親的所作所為,不願步父親的後塵。
  • 以西結書 18:15 - 他不在山上吃祭偶像之物,不拜以色列人的偶像,不玷污別人的妻子,
  • 以西結書 18:16 - 不欺壓他人,不扣留抵押品,不搶奪財物,反而給饑餓的人食物吃,給赤身露體的人衣服穿,
  • 以西結書 18:17 - 不壓榨貧窮的人,不放債取利,反而遵守我的典章,順從我的律例,這人必不因父親的罪惡而死亡,他必活著。
  • 以西結書 18:18 - 他父親因肆意欺詐,掠奪同胞,多行不義,必死於自己的罪惡。
  • 以西結書 18:19 - 「你們會問,『兒子為什麼不用承擔父親的罪惡呢?』這是因為兒子秉公行義,謹遵我的律例,所以他必活著。
  • 以西結書 18:20 - 誰犯罪,誰死亡,兒子不用承擔父親的罪惡,父親也不用承擔兒子的罪惡。義人的義必歸自己,惡人的惡也必歸自己。
  • 以西結書 18:21 - 「惡人若肯改邪歸正,遵守我的律例,秉公行義,就必活著,不致死亡。
  • 以西結書 18:22 - 他犯的一切罪過不會被追究,他必因行事正直而活著。
  • 以西結書 18:23 - 主耶和華說,我難道喜歡惡人死亡嗎?我豈不是更願他們改邪歸正並活著嗎?
  • 以西結書 18:24 - 義人若棄善行惡,與惡人同流合污,這人豈能活著?他從前的義行不會被記念,他必因自己的背信和罪惡而死亡。
  • 以西結書 18:25 - 「你們說,『主行事不公平。』以色列人啊,你們聽著,是我行事不公平呢?還是你們行事不公平呢?
  • 以西結書 18:26 - 義人若離義行惡,必因惡行而死。
  • 以西結書 18:27 - 惡人若改邪歸正、秉公行義,必保全性命。
  • 以西結書 18:28 - 因為他醒悟過來,改邪歸正,必能活著,不致死亡。
  • 以西結書 18:29 - 以色列人卻說,『主行事不公平!』以色列人啊,是我行事不公平呢?還是你們行事不公平呢?
  • 以西結書 18:30 - 「所以主耶和華說,『以色列人啊,我必按你們各人的行為審判你們。你們要悔改,改邪歸正,免得死在罪中。
  • 以西結書 18:31 - 你們要離棄從前所有的罪惡,洗心革面。以色列人啊!你們何必走向滅亡呢?』
  • 以西結書 18:32 - 主耶和華說,『我斷不喜歡任何人死亡,你們要悔改,便得存活。』」
  • 以西結書 24:7 - 這城沾滿血腥,任憑受害者的血流在光禿禿的磐石上,而不是流在地上用土掩蓋。
  • 以西結書 24:8 - 我任憑這城把受害者的血灑在光禿禿的磐石上,不加掩蓋,好激起我的烈怒,使她受報應。
  • 以西結書 24:9 - 所以主耶和華說,『血腥的城啊,你有禍了!我要預備大堆木柴。
  • 申命記 19:13 - 不可憐憫他,要從以色列除掉這種濫殺無辜的罪,這樣你們才會順利。
  • 詩篇 109:12 - 願無人向他施恩, 無人同情他的孤兒。
  • 詩篇 109:13 - 願他斷子絕孫, 他的姓氏傳不到下一代。
  • 詩篇 109:14 - 願耶和華記住他祖輩的罪惡, 不除去他母親的罪過。
  • 詩篇 109:15 - 願耶和華永不忘記他的罪惡, 把他的名號從世上剷除。
  • 詩篇 109:16 - 因為他毫無仁慈, 迫害困苦、貧窮和傷心的人, 置他們於死地。
  • 詩篇 109:17 - 他喜歡咒詛人, 願咒詛臨到他; 他不喜歡祝福人, 願祝福遠離他。
  • 詩篇 109:18 - 他咒詛成性, 願咒詛如水侵入他的身體, 如油浸透他的骨頭。
  • 詩篇 109:19 - 願咒詛不離其身, 如同身上的衣服和腰間的帶子。
  • 出埃及記 20:5 - 不可跪拜它們,也不可供奉它們,因為我——你的上帝耶和華痛恨不貞,我必追討背棄我之人的罪,從父到子直到三四代。
  • 民數記 35:33 - 這樣,你們就不致玷污你們所居住的土地,因為血會玷污土地。除非用兇手的血作抵償,否則被血玷污的土地無法得到潔淨。
  • 馬太福音 23:30 - 『我們如果活在我們祖先的時代,絕不會和他們一起去殺害先知。』
  • 馬太福音 23:31 - 這樣,你們自己證明自己是殺害先知之人的後代。
  • 馬太福音 23:32 - 去填滿你們祖先的罪惡吧!
  • 馬太福音 23:33 - 你們這些蛇,這些毒蛇的後代啊,你們怎能逃脫地獄的刑罰呢?
  • 馬太福音 23:34 - 「看啊,我派先知、智者和律法教師到你們當中,有的會遭到你們的殺害,被你們釘在十字架上;有的會在會堂裡被你們鞭打,被你們從這城追到那城。
  • 馬太福音 23:35 - 因此,所有義人在地上所流的血,就是從義人亞伯的血,直到你們在聖所和祭壇之間所殺的巴拉加的兒子撒迦利亞的血,都要歸到你們身上。
  • 馬太福音 23:36 - 我實在告訴你們,這一切罪責都要歸到這個世代。
  • 馬太福音 23:37 - 「耶路撒冷啊!耶路撒冷啊!你常殺害先知,又用石頭打死派到你那裡的使者。我多次想要招聚你的兒女,像母雞把小雞聚集在翅膀底下,可是你們卻不肯。
  • 申命記 19:10 - 免得無辜人的血流在你們的上帝耶和華賜給你們作產業之地,以致你們擔當枉殺無辜的罪。
  • 列王紀上 2:32 - 耶和華要讓他血債血還。因為他背著我父親殺了兩名比他良善正直的人,即尼珥的兒子以色列元帥押尼珥和益帖的兒子猶大元帥亞瑪撒。
  • 帖撒羅尼迦前書 2:15 - 這些猶太人殺死了主耶穌和眾先知,又迫害我們。他們不但冒犯上帝,還與所有的人為敵,
  • 帖撒羅尼迦前書 2:16 - 阻止我們傳福音給外族人,唯恐他們得救。這些人惡貫滿盈,上帝的烈怒終於臨到了他們頭上。
  • 使徒行傳 7:52 - 哪一位先知沒有被你們祖先迫害?那些預言義者彌賽亞要來的人也被你們的祖先殺害。如今你們竟出賣了那位義者,殺害了祂!
  • 希伯來書 10:28 - 人違背摩西的律法,經兩三個人指證後,尚且被毫不留情地處死,
  • 希伯來書 10:29 - 更何況人踐踏上帝的兒子,輕看那使人聖潔的立約之血,又藐視賜人恩典的聖靈?這等人該受多麼重的刑罰啊!
  • 希伯來書 10:30 - 我們知道上帝說過:「伸冤在我,我必報應。」 祂又說:「主要審判祂的子民。」
  • 使徒行傳 5:28 - 「我們不是嚴禁你們奉耶穌的名去教導百姓嗎?你們竟然在耶路撒冷各處傳道,還想把殺那人的血債歸到我們身上!」
  • 約書亞記 2:19 - 倘若有人離開這房子跑到街上遭遇不測,我們不負任何責任。我們一定保證屋內所有人的性命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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