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ic 2:5 呂振中
逐节对照
交叉引用
  • 何西阿書 9:3 - 他們必不得住永恆主之地; 以法蓮 必回 埃及 去, 必在 亞述 喫不潔淨之物。
  • 詩篇 16:6 - 準繩所量給我的、是在可喜悅之處; 啊,這產業給我、真是美好啊!
  • 申命記 23:2 - 私生子不可進永恆主的公會,甚至十代屬他的人也不可進永恆主的公會。
  • 尼希米記 7:61 - 以下 這些人是從 特米拉 、 特哈薩 、 基綠 、 亞頓 、 音麥 上來的,但是他們說不出他們父系家族和世系是不是屬於 以色列 人:
  • 申命記 23:8 - 至於 寄居在 以色列 地 者所生的子孫、到第三代便可以進永恆主的公會。
  • 約書亞記 18:10 - 約書亞 就在 示羅 永恆主面前給他們抓鬮; 約書亞 在那裏照分配辦法將地分給 以色列 人。
  • 約書亞記 18:4 - 你們每族派要自備三個人,我要打發他們去;他們要起身,走遍那地,按着各族派 應得 的產業繪畫下來,然後 回 到我這裏來。
  • 申命記 32:8 - 至高者將地業分給列國, 將人類分開, 就按神子 的數目 立了萬族之民的境界。
逐节对照交叉引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