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rk 10:4 委辦譯本
逐节对照
交叉引用
  • 以賽亞書 50:1 - 耶和華告以色列族曰、爾母見出、必有離書、離書云何、爾身見鬻、必有所償、所償伊誰、爾母見出、爾身見鬻、乃罪應爾。
  • 耶利米書 3:1 - 有言出妻、任其他適、既出勿納、恐斯邦染其污衊。耶和華曰、惟爾縱欲背予、崇事他上帝、今使爾歸試於我、
  • 馬太福音 19:7 - 曰、然則摩西命予離書出之、何也、
  • 馬太福音 1:19 - 其夫約瑟、義人也、不欲顯辱之、而欲私休之、
  • 馬太福音 5:31 - 又言、若人出妻、則以離書與之、
  • 馬太福音 5:32 - 惟我語汝、非姦故而出妻、是使之有淫行也、娶所出之妻者、亦行淫也、○
  • 申命記 24:1 - 人娶妻後、知妻有疵、而厭棄之、則作離書、付於其手、出之可也。
  • 申命記 24:2 - 既出之後、而他適。
  • 申命記 24:3 - 如其後夫亦不見悅、作離書付於其手而出之、或其後夫死亡。
  • 申命記 24:4 - 則其前夫既已棄之、為人所玷、不可再娶、此耶和華所惡也。爾上帝耶和華錫爾以地、不可污衊。
逐节对照交叉引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