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eh 13:12 當代譯本
逐节对照
交叉引用
  • 申命記 14:22 - 「你們每年要獻出收成的十分之一;
  • 利未記 27:30 - 「土地的所有出產中,不論是穀物還是樹上的果實,十分之一屬於耶和華,是耶和華的聖物。
  • 民數記 18:20 - 耶和華對亞倫說:「你在以色列人的土地上不可有產業,在他們的財物上不可有份,因為我是你在以色列人中的所得之份,是你的產業。
  • 民數記 18:21 - 「我要把以色列人出產的十分之一賜給利未人作產業,作為他們在會幕司職的酬勞。
  • 民數記 18:22 - 今後以色列人不可走近會幕,以免因犯罪而死。
  • 民數記 18:23 - 只有利未人可在會幕司職,他們要擔負觸犯聖幕的罪責,這是你們世代當守的永久律例。利未人在以色列人中不可有產業,
  • 民數記 18:24 - 因為我已經把以色列人獻給耶和華的十分之一舉祭賜給他們作產業。因此,我吩咐他們不可在以色列人中有產業。」
  • 民數記 18:25 - 耶和華對摩西說:
  • 民數記 18:26 - 「你把以下條例告訴利未人。 「你們從以色列人手中得到我賜給你們作產業的十分之一後,要從中取出十分之一,作為舉祭獻給耶和華,
  • 瑪拉基書 3:10 - 萬軍之耶和華說:「你們要把當納的十分之一全部送到我的倉庫,使我的殿中有糧。你們這樣試試,看我會不會為你們打開天上的窗戶,把祝福傾倒給你們,直到無處可容。」
  • 尼希米記 12:44 - 那天,有人被委派管理庫房,把舉祭、初熟之物和十一奉獻收集在庫房裡。他們要照律法的規定從各城田地收集祭司和利未人當得的份,因為猶大人對祭司和利未人的供職很滿意。
  • 尼希米記 10:37 - 我們把上好的麵團、舉祭、各樣果子、新酒和新油交給祭司,收進我們上帝殿的庫房裡,並把我們地裡收成的十分之一交給利未人,這是他們在我們所有城邑的出產中當收取的份。
  • 尼希米記 10:38 - 利未人收取十分之一的時候,要有亞倫子孫中的一位祭司陪同,利未人要從這十分之一中抽出十分之一帶到我們上帝的殿中,收進庫房裡。
  • 尼希米記 10:39 - 以色列人和利未人要將這些五穀、新酒和新油作為舉祭帶到收藏聖所器皿的地方,即供職的祭司、殿門守衛和歌樂手所住的房子。這樣,我們便不會忽略我們上帝的殿。」
逐节对照交叉引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