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eh 7:46 當代譯本
逐节对照
交叉引用
  • 歷代志上 9:2 - 首先從巴比倫回到自己城邑和地業居住的有祭司、利未人、殿役和其他以色列人。
  • 以斯拉記 2:43 - 殿役有西哈的子孫、哈蘇巴的子孫、答巴俄的子孫、
  • 約書亞記 9:23 - 因此,你們是受咒詛的。你們要永遠做奴僕,為我上帝的殿劈柴挑水。」
  • 約書亞記 9:24 - 他們答道:「僕人們這樣做是因為害怕喪命。我們確實聽說你的上帝耶和華曾經應許祂僕人摩西,要把這整片土地都賜給你們,並從你們面前將這裡的居民殺盡。
  • 約書亞記 9:25 - 現在我們既然落在你的手中,你們想怎樣對待我們就怎樣對待吧。」
  • 約書亞記 9:26 - 約書亞不讓以色列人加害他們,因此他們沒有被殺死。
  • 約書亞記 9:27 - 那天,約書亞讓他們在耶和華指定的地方,為會眾和耶和華的祭壇劈柴挑水。他們至今仍做這樣的工作。
  • 利未記 27:2 - 「你要告訴以色列人:如果有人許下特別的願,以付身價的方式奉獻一個人給耶和華,就要為被奉獻者估定身價。
  • 利未記 27:3 - 以聖所的秤為準,要為二十至六十歲的男子估價十兩銀子,
  • 利未記 27:4 - 女子則估價七兩銀子;
  • 利未記 27:5 - 五至二十歲的男子估價四兩銀子,女子則估價二兩銀子;
  • 利未記 27:6 - 滿月至五歲的男子估價一兩銀子,女子則估價半兩多銀子;
  • 利未記 27:7 - 六十歲以上的男子估價三兩銀子,女子則估價二兩銀子。
  • 利未記 27:8 - 如果許願的人因貧窮而負擔不起,就要把他帶到祭司面前,祭司要按他的能力另行估價。
逐节对照交叉引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