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um 18:10 淺文理
逐节对照
交叉引用
  • 利未記 14:13 - 在聖地、在宰贖罪祭牲及火焚祭牲之處宰羔、此贖愆祭牲歸於祭司、與贖罪祭牲無異、是為至聖、
  • 利未記 21:22 - 祭其天主之物、無論為至聖者、為聖者、彼則可食、
  • 利未記 6:26 - 贖罪祭牲之肉、獻祭之祭司可食、當食於聖所、在會幕之院中、
  • 利未記 6:18 - 亞倫 之後裔、凡男子方可食之、由獻於主之火祭中所得、為爾歷代永定之例、 或作此為彼等由獻於主之火祭歷代所應得之分 凡捫之者、亦必成聖、○
  • 出埃及記 29:31 - 行立祭司禮所用之牡羊、當烹其肉於聖所、
  • 出埃及記 29:32 - 亞倫 與其諸子當於會幕門前、食牡羊之肉、與筐中之餅、
  • 利未記 10:17 - 此贖罪祭牲、何未食之於聖所、此為至聖、主賜之於爾、以任會眾之愆尤、在主前為其贖罪、
  • 利未記 10:13 - 爾當食之於聖地、因爾與爾子孫自獻於主之火祭中得此為分、主如是命我、
  • 利未記 6:16 - 素祭所餘、 亞倫 及其子孫可食、當作無酵餅食於聖所、在會幕院中、
  • 利未記 7:6 - 此祭牲之肉為至聖、惟祭司之男子可食、當食於聖所、
  • 利未記 6:29 - 是肉為至聖、惟祭司之男子可食、
逐节对照交叉引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