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um 26:53 淺文理
逐节对照
交叉引用
  • 啟示錄 5:10 - 使我儕在我上帝前、為王、為祭司、可王於地、
  • 馬太福音 5:5 - 溫良者福矣、因其將得地也、
  • 但以理書 7:27 - 天下萬國之國柄、大權、大威、俱為至上者之聖民所得、其國乃永遠之國、所有秉權者、俱服時之、聽從之、
  • 詩篇 49:14 - 彼如群羊、驅入示阿勒、 示阿勒見六篇五節小註 為死亡所牧、清晨必歸正直人管轄、必從己之居處降於示阿勒、形容必毀壞其中、
  • 啟示錄 21:27 - 凡不潔者、行可憎之事者、與言 言原文作為 誑者、皆不得入此邑、惟錄於羔之生命册者、始得入焉、
  • 以西結書 47:22 - 當掣籤分地予爾民、亦分予旅於爾中生子之異邦人、爾當視為與 以色列 本族之人無異、必在爾 以色列 諸支派中、得地為業、
  • 創世記 12:2 - 我將使爾成為大族、賜福於爾、使爾名揚、俾爾享厚福、
  • 創世記 12:7 - 主顯現於 亞伯蘭 曰、我將以此地賜爾後裔、 亞伯蘭 在彼為顯現之主建祭臺、
  • 詩篇 105:44 - 賜之以列邦之土地、列民勤勞所得者、俾得而享、
  • 約書亞記 11:23 - 於是 約書亞 循主所諭 摩西 之命、取此全地、賜 以色列 人為業、循其支派之家族、此後斯地息戰、
  • 約書亞記 14:1 - 以色列 人在 迦南 所得之地、即祭司 以利亞撒 、與 嫩 之子 約書亞 、及 以色列 各支派族長、所予民為業之地、如下所記、
逐节对照交叉引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