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um 4:35 當代譯本
逐节对照
交叉引用
  • 路加福音 3:23 - 耶穌開始傳道的時候,年紀約三十歲,照人的看法, 祂是約瑟的兒子, 約瑟是希里的兒子,
  • 民數記 4:30 - 登記所有可在會幕司職的三十歲到五十歲的男子。
  • 歷代志上 23:3 - 凡三十歲以上的利未人都在統計之列,共有三萬八千男子,
  • 民數記 4:3 - 登記所有可在會幕司職的三十歲到五十歲的男子。
  • 提摩太前書 3:6 - 初信主的人不可作監督,免得他自高自大,遭受魔鬼所受的懲罰。
  • 歷代志上 23:26 - 利未人再不用抬聖幕和其中的器皿了。」
  • 歷代志上 23:27 - 按照大衛臨終時的囑咐,二十歲以上的利未人都在統計之列。
  • 民數記 4:47 - 三十歲到五十歲、可司職和搬運會幕器具的利未人,共八千五百八十人。
  • 民數記 8:24 - 「二十五歲以上的利未人都要到會幕司職,
  • 民數記 8:25 - 五十歲時退休,不再司職。
  • 民數記 8:26 - 退休之後,他們可以協助本族弟兄看守會幕,不用再司職。你要這樣給他們分派工作。」
  • 歷代志上 28:13 - 大衛還讓他知道祭司和利未人的班次、耶和華殿裡各樣的工作及一切所需的器皿,
  • 歷代志上 23:24 - 以上是利未各宗族的子孫,他們登記在各自族長的名下,凡二十歲以上的男子都在耶和華的殿裡任職。
  • 民數記 4:23 - 登記所有可在會幕司職的三十歲到五十歲的男子。
逐节对照交叉引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