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um 4:35 文理譯本
逐节对照
交叉引用
  • 路加福音 3:23 - 耶穌始宣道時、年約三十、人以其為約瑟之子、約瑟之上為希里、
  • 民數記 4:43 - 自三十歲至五十、凡任職從事於會幕者、
  • 民數記 4:39 - 自三十歲至五十、凡任職從事於會幕者、
  • 民數記 4:30 - 自三十歲至五十、凡任職從事於會幕者核之、
  • 歷代志上 23:3 - 利未人自三十歲以上者、核其丁男、共三萬八千人、
  • 民數記 4:3 - 自三十歲至五十、凡任職從事於會幕者核之、
  • 提摩太前書 3:6 - 甫入教者未可也、恐其自衒、罹魔之刑、
  • 歷代志上 23:26 - 利未人無庸復舁會幕、及供事之器皿、
  • 歷代志上 23:27 - 循大衛臨終所命、利未人自二十歲以上者核之、
  • 民數記 4:47 - 自三十歲至五十、凡任職從事於會幕、而負重者、
  • 民數記 8:24 - 利未人供役事、有定例焉、自二十五歲以上、可入會幕、以供役事、
  • 民數記 8:25 - 至於五十、乃罷其役、
  • 民數記 8:26 - 偕其兄弟同守會幕、毋再役事、其例若此、
  • 歷代志上 28:13 - 又以祭司利未人之班次、及耶和華室之役事、並耶和華室中之工、諸器之式示之、
  • 歷代志上 23:24 - 此乃利未子孫、循其宗族、凡為族長、按名見核、自二十歲以上、供耶和華室之役事、
  • 民數記 4:23 - 自三十歲至五十、凡任職從事於會幕者核之、
逐节对照交叉引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