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ro 13:22 淺文理
逐节对照
交叉引用
  • 詩篇 128:6 - 俾爾得見子又生子、惟願 以色列 人得享平康、
  • 詩篇 102:28 - 主之僕人之子孫、必存於世間、其後裔必恆立於主前、
  • 詩篇 25:12 - 凡敬畏主者、主必示之以當擇之道、
  • 詩篇 25:13 - 若此之人、恆久享福、其子孫必得地為業、
  • 創世記 17:7 - 我將與爾及爾歷代子孫立我約、以為永約、必為爾之天主、亦為爾後裔之天主、
  • 創世記 17:8 - 必以爾所居之地、即 迦南 全地、賜爾及爾後裔、永為世業、我亦為其天主、
  • 以斯拉記 9:12 - 故勿以爾女嫁其子、勿為爾子娶其女、永勿求其平康、勿助之得利、如是、則可強盛、享其地之佳產、且遺其地於爾子孫、以為永業、
  • 詩篇 112:2 - 其子孫在世必強盛、正直人之後裔、必蒙福祉、
  • 詩篇 37:25 - 我自幼至老、未曾見善人被棄、子孫乞食、
  • 箴言 28:8 - 貸金取利、增益其財者、所積之財、必為濟貧者所得、
  • 約伯記 27:16 - 雖積銀如塵沙、備衣如邱垤、
  • 約伯記 27:17 - 所備者為義人所衣、其銀必為無辜者所分、
  • 傳道書 2:26 - 天主所悅者、賜以智慧、知識、歡樂、獲罪於天主者、天主則畀以收斂積蓄之任、終歸於天主所悅者用、此亦屬於虛、亦如捕風、
逐节对照交叉引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