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ro 18:5 呂振中
逐节对照
交叉引用
  • 彌迦書 7:3 - 他們的手掌按住壞事物, 孜孜以求; 首領和審判官 企圖着 報酬; 大官貴人說出他 們 心中的慾望; 一人 一動 ,他們就聯結起來。
  • 以賽亞書 59:14 - 公平轉而退後, 義氣正義站在遠處; 因為「真實」在街上跌倒着, 「端正」不得進入。
  • 約伯記 13:7 - 你們要為上帝說不義的話麼? 要為他說詭詐的話語麼?
  • 約伯記 13:8 - 你們要徇他的情面麼? 要為上帝辯訴麼?
  • 列王紀上 21:9 - 文書上寫着說:『你們要宣告禁食,叫 拿伯 坐在民間的首位上,
  • 列王紀上 21:10 - 又叫兩個無賴子 一類 的人坐在 拿伯 對面,作見證告他說:「你曾經謗讟 上帝和王」;隨即把他拉出去、 拿石頭 打他、 打 到他死去。』
  • 列王紀上 21:11 - 拿伯 城裏的人、那些在他城裏居住的長老和顯貴的人、就照 耶洗別 所送給他們的 文書 去行。他們照送給他們的文書裏所寫的
  • 列王紀上 21:12 - 宣告禁食,叫 拿伯 坐在民間的首位上。
  • 列王紀上 21:13 - 有兩個無賴子 一類 的人來,坐在 拿伯 對面;無賴子當着眾民面前作見證告 拿伯 說:『 拿伯 曾經謗讟上帝和王』;眾人就把他拉出城外,拿石頭打他 打 到死。
  • 列王紀上 21:14 - 於是打發人去見 耶洗別 ,說:『 拿伯 被石頭打到死了。』
  • 申命記 1:16 - 那時我吩咐你們的審判官說:「你們在同族弟兄中聽訟,無論是人跟同族弟兄 有爭訟 ,還是人跟同住的外僑 有爭訟 ,你們都要按着公義而判斷。
  • 申命記 1:17 - 審判的時候、不可看人的外貌;聽訟無論是 聽 卑小的,還是 聽 尊大的、都要一樣;不可怕人的情面,因為審判是屬於上帝的;你們認為難辦的案件、可以呈到我這裏來,我就判斷。」
  • 以賽亞書 5:23 - 那些因受賄賂而以有罪的人為無罪, 而將無罪的人之無罪奪去的!
  • 約伯記 34:19 - 他不徇王子的情面, 也不重富人而輕貧寒; 因為二者都是他手所造的。
  • 馬太福音 22:16 - 便差遣他們的門徒同 希律 黨人來見耶穌,說:『先生,我們曉得你很真誠;你以真誠教授上帝的道路;甚麼人你都不在乎,因為你不看人的外貌。
  • 箴言 24:23 - 以下 這些話也是智慧人的說的。 審判時看人的外貌、很不好。
  • 箴言 17:15 - 定惡人為義、定義人為惡的、 二者都是永恆主所厭惡。
  • 詩篇 82:2 - 『你們不按公義而審判, 只徇惡人的情面, 要到幾時呢? (細拉)
  • 申命記 16:19 - 你不可屈枉正直;不可看人的外貌;不可收受賄賂,因為賄賂能使智慧人的眼變瞎,能使義人的案件顛倒。
  • 利未記 19:15 - 『審判案件時、你 不可行不公道的事;不可徇窮困人的情面,也不可看重大人物的情面;只要按公義審判你的同伴。
  • 箴言 28:21 - 看重人的外貌、很不好; 人因了一點食物就犯法、 也很壞 。
逐节对照交叉引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