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ro 24:24 标准译本
逐节对照
交叉引用
  • 出埃及记 23:6 - “不可在贫穷人的争讼上屈枉公正。
  • 出埃及记 23:7 - 要远离虚假的控告,不可杀死无辜人和义人,因为我不会称恶人为义。
  • 箴言 30:10 - 你不要对主人说仆人的坏话, 免得他诅咒你,你就要承担罪责。
  • 以赛亚书 66:24 - “他们会出去看那些悖逆我之人的尸体。要知道,吃那些人的虫是不死的,烧那些人的火是不灭的;那些人必被一切有血肉的所憎恶。”
  • 箴言 28:27 - 给予穷人的,不致缺乏; 掩目不看 的,大受诅咒。
  • 以赛亚书 5:20 - 祸哉!那些称恶为善、称善为恶, 以黑暗为光、以光为黑暗, 以苦为甜、以甜为苦的人!
  • 以赛亚书 5:23 - 他们因受贿赂,就定恶人为义, 却把义人的公义夺去。
  • 箴言 11:26 - 屯粮不卖的,民将咒骂他; 出售五谷的,祝福将临到他头上。
  • 箴言 17:15 - 定恶人为义的、判义人有罪的, 两者都是耶和华所憎恶的。
逐节对照交叉引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