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ro 7:14 當代譯本
逐节对照
交叉引用
  • 約翰福音 18:28 - 黎明的時候,眾人從該亞法那裡把耶穌押往總督府,他們自己卻沒有進去,因為怕沾染污穢,不能吃逾越節的晚餐。
  • 利未記 7:15 - 至於為感恩而獻的平安祭祭肉,要在獻祭的當天吃完,不可留到次日早晨。
  • 利未記 7:16 - 如果是自願獻的或為了還願而獻的祭物,要在獻祭當天吃祭肉,剩下的可以留到第二天吃。
  • 撒母耳記下 15:7 - 過了四年,押沙龍對王說:「請讓我到希伯崙去還我向耶和華許下的願吧。
  • 撒母耳記下 15:8 - 僕人住在亞蘭的基述時曾許願,如果耶和華帶領我回到耶路撒冷,我必在希伯崙敬拜祂。」
  • 撒母耳記下 15:9 - 王說:「你平安地去吧!」押沙龍就去了希伯崙。
  • 箴言 17:1 - 粗茶淡飯但相安無事, 勝過佳餚滿桌卻勾心鬥角。
  • 申命記 12:6 - 把你們的燔祭及其他祭物、十一奉獻、舉祭、還願祭、自願獻的祭和頭生的牛羊帶到那裡。
  • 申命記 12:7 - 你們和家人要在那裡,在你們的上帝耶和華面前吃喝;要為你們所做的一切蒙祂賜福而歡喜快樂。
  • 列王紀上 21:9 - 信上說:「你們要宣告禁食,讓拿伯在百姓中坐首位,
  • 列王紀上 21:10 - 叫兩個無賴坐在他對面控告他咒詛上帝和君王,然後把他拉出去用石頭打死。」
  • 箴言 21:27 - 惡人的祭物已經可憎, 何況他懷著惡意來獻!
  • 箴言 15:8 - 耶和華憎恨惡人的祭物, 悅納正直人的祈禱。
  • 利未記 7:11 - 「以下是向耶和華獻平安祭的條例。
逐节对照交叉引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