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ro 7:14 標準譯本
逐节对照
交叉引用
  • 約翰福音 18:28 - 他們把耶穌從該亞法那裡帶到總督府,那時是清晨。他們為了不被汙穢,能吃逾越節的晚餐,就沒有進入總督府。
  • 利未記 7:15 - 為感謝所獻的平安祭肉,要在獻祭的當天吃掉,一點也不可留到次日早晨。
  • 利未記 7:16 - 「如果所獻的祭物是作還願祭或甘心祭,要在獻上祭物的當天吃;剩下的部分可以第二天吃。
  • 撒母耳記下 15:7 - 過了四年,押沙龍對王說:「請讓我去希伯崙向耶和華還我所許的願。
  • 撒母耳記下 15:8 - 因為僕人住在亞蘭的基述時許了一個願,說:『如果耶和華讓我再回到耶路撒冷,我就敬拜耶和華。』」
  • 撒母耳記下 15:9 - 王對他說:「平平安安地去吧!」他就起身,往希伯崙去了。
  • 箴言 17:1 - 有一口乾餅卻相安無事, 好過滿屋筵席卻爭辯不休。
  • 申命記 12:6 - 把你們的燔祭、祭物、十一奉獻和你們手中的供物,你們的還願祭和甘心祭,以及你們的牛群羊群中頭生的,都帶到那裡。
  • 申命記 12:7 - 你們和你們的家人也要在那裡,在耶和華你們的神面前享用這些,為你們手所勞作的一切而歡樂,因為耶和華你的神祝福了你。
  • 列王紀上 21:9 - 她在書信裡寫著說: 「你們要宣告禁食,讓拿伯坐在民眾的首席上;
  • 列王紀上 21:10 - 安排兩個卑劣之徒坐在他對面,作見證控告他說:『你詛咒了神和王』。然後你們把他拉出去,用石頭砸死。」
  • 箴言 21:27 - 惡人的祭物尚且可憎, 更何況他獻祭時居心不良呢!
  • 箴言 15:8 - 惡人的祭物,為耶和華所憎惡; 正直人的禱告,為他所悅納。
  • 利未記 7:11 - 「獻給耶和華的平安祭的條例是這樣:
逐节对照交叉引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