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ro 7:3 淺文理
逐节对照
交叉引用
  • 耶利米書 17:1 - 猶大 之罪、錄以鐵筆、及金剛之錐、又銘於其心、及其祭壇之角、
  • 箴言 6:21 - 擊之於心、垂之於項、
  • 耶利米書 31:33 - 主曰、是日後、我與 以色列 族所將立之約即此、我將以我律法、置於其衷、銘於其心、我為彼之天主、彼為我之民、
  • 哥林多後書 3:3 - 爾明為基督之書、為我所作、非書以墨、乃書以永生天主之神、非鐫於石版、乃鐫於心之肉版、
  • 以賽亞書 30:8 - 今爾當至其前、筆之於册、錄之於書、以傳後世、永存不朽、
  • 申命記 6:8 - 繫於臂為記、戴於額為飾、
  • 申命記 6:9 - 書於室之門柱及邑門、○
  • 箴言 3:3 - 勿使仁慈誠實以離爾、當繫於爾項、銘於爾心、
  • 申命記 11:18 - 爾必以我此言藏於心、存於意、繫於臂為記、戴於額為飾、
  • 申命記 11:19 - 誨爾子女、或坐於室、或行於路、或寢或興、恆以此為訓、 恆以此為訓或作俱當講論
  • 申命記 11:20 - 書於室之門柱與邑門、
逐节对照交叉引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