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sa 119:57 委辦譯本
逐节对照
交叉引用
  • 詩篇 73:26 - 我體我心、咸可消亡、我所恃以得大力、賴以邀永福者、惟一上帝兮、
  • 約書亞記 24:15 - 如事耶和華爾視為不善、今日簡所欲事者、或爾祖在大河東所事之上帝、或爾居斯土亞摩哩人之上帝、惟我與全家必事耶和華。
  • 約書亞記 24:24 - 民謂約書亞曰、我欲奉事我上帝耶和華而遵其命。
  • 約書亞記 24:25 - 是日約書亞與民立約、設法度禮儀於示劍。○
  • 約書亞記 24:26 - 以是言錄於上帝律例册、立大石於橡下、近耶和華聖室。
  • 約書亞記 24:27 - 告民曰、我儕以此石為憑、耶和華所諭我者、斯石聞之、如爾違爾上帝、可以此石為憑。
  • 申命記 26:17 - 今日汝以耶和華為爾上帝、言必由其道、守其禮儀、禁令法度、
  • 申命記 26:18 - 耶和華今日以爾為民、視之如寶、踐其前言、如爾恆守其誡、
  • 詩篇 119:115 - 作惡者流、其遠離余、余守上帝命兮、
  • 約書亞記 24:21 - 民對曰、我必事耶和華。
  • 詩篇 119:106 - 爾之典章、惟義是據、余誓欲守之兮、
  • 尼希米記 10:29 - 從同宗世職、發誓立盟、必遵從上帝僕摩西所傳之律例、守我上帝耶和華誡命、禮儀法度、
  • 尼希米記 10:30 - 不以女嫁異邦人、不以異邦人之女娶為媳。
  • 尼希米記 10:31 - 如異邦人、於安息日、或節期攜貨財食物、欲鬻於我、則我必不可購、七年一休息、不耕穫、貸金者不復索取。
  • 尼希米記 10:32 - 我亦定例、每歲人輸金一錢七分、供上帝殿中之需、
  • 尼希米記 10:33 - 如禮物、陳設之餅、安息日、月朔、節期、所獻之燔祭、為以色列族贖罪、所薦之犧牲、凡我上帝殿中所需、悉取諸此。
  • 尼希米記 10:34 - 律例有之、必燔柴於我上帝耶和華壇、故我祭司、利未人、庶民、掣籤、何族屆期運柴入殿。
  • 尼希米記 10:35 - 我儕有願、凡初登之土產、始實之樹果、歲薦耶和華殿、
  • 尼希米記 10:36 - 以我初胎男子首生牛羊、攜入殿中、給供役之祭司、循律例所載。
  • 尼希米記 10:37 - 新麥為屑、與當獻禮物、初稔之果、新製之油、始熟之酒、納祭司、貯諸殿室、邑外郊圻、田中所產、取其什一、以奉利未人。
  • 尼希米記 10:38 - 利未人受什一時、亞倫子孫、當一人在側、利未人復於其中什取一、運入上帝殿、藏諸府庫。
  • 尼希米記 10:39 - 以色列族、利未人、運所獻、百穀油酒、至藏器之室、祭司、司閽者、謳歌者、所居之處、於是在上帝之殿、事不廢弛。
  • 約書亞記 24:18 - 耶和華驅斯民於我前、亦驅斯土之亞摩哩人、故必事我上帝耶和華。
  • 耶利米書 10:16 - 雅各所崇之上帝不若是、彼造萬物、簡以色列族為民、萬有之主耶和華其名也。○
  • 詩篇 142:5 - 耶和華兮、我呼籲爾、爾範衛余、我之在世、惟爾是望兮、
  • 詩篇 16:5 - 我得耶和華以為真福、如酒之盈樽兮、所得之福、既永且久、爾使之然兮、
  • 耶利米哀歌 3:24 - 予自謂得耶和華佑、猶可冀望兮。
逐节对照交叉引用